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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组暑假读书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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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组暑假读书卡

班级: 姓名: 本书字数:4347千字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 书名: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其中包括《冒险史》系列、《新探案》系列、《回忆录》系列、《归来记》主要内容 系列、《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最后致意》9大章。

五年级暑假读书报告

班级:六年级三班姓名:王欣仪 书名:福尔摩斯探案全集 字数:4347千字 作者及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1859--1930),1859年生于苏格兰爱丁堡。曾入爱丁堡大学医学院就读, 后定居伦敦。由于并不热衷医务,使他有许多空闲时间从事福尔摩斯探案的书写工作。第一篇成名作品《血字的研究》于1886年完成。1890年在《四签名》出版后,他放弃了医务专心写作。柯南·道尔一生多彩多姿且曲折离奇。他是个历史学家、捕鲸者、运动员、战地通讯记者及唯心论者。他曾亲自参与两件审判不公的案子,并运用他的侦探技巧证实那罪犯其实是清白的

写作背景:(选作)

柯南·道尔(1859——1931)英国杰出的侦探小说家、剧作家。毕业于爱丁堡医科大学,行医10余年,

入仅能维持生活。后专写侦探小说。《血字的研究[1]》几经退稿才发表,以《四签名》闻名于世。1891年弃医从文,遂成侦探小说家。代表作有《波斯米亚丑闻》《红发会》、《五个桔核[2]》等。1894年决定停止写侦探小说,在《最后一案》[3]

中让福尔摩斯在激流中死去。不料广大读者对此愤慨,提出抗议。柯南道尔只得在《空屋》中让福尔摩斯死里逃生,又写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4]》、《恐怖谷》等侦探小说。塑造的福尔摩斯已成为世界上家喻户晓的人物。就连福尔摩斯的办公地点——伦敦贝克街221号B也成了旅游景点。作品合乎逻辑的推理引人入胜,结构起伏跌宕,人物形象鲜明,涉及当时英国社会现实。对于其艺术成就,英国著名小说家毛姆曾说:“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柯南·道尔被尊称为“英国侦探小说之父”,而他的书成为世界最畅销书之一,柯南·道尔也称为世界上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

人物形象及分析:

歇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又译作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个虚构的侦探

人物,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亚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侦探形象。福尔摩斯自己称自己是一名“咨询侦探”,也就是说当其他私人或官方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常向他求救。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一些比较困难、需要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法来解决问题。柯南道尔是从自己见习于爱丁堡皇家医院时一名善于观察的老师的身上获得灵感,创造了福尔摩斯这一人物的。福尔摩斯不但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极强;而且,他的剑术、拳术和小提琴演奏水平也相当高超。 知识范围:

华生在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还不知道他的职业(侦探顾问),但对福尔摩斯很感兴趣,于是他列了一张福尔摩斯的知识面的清单—— 1.文学知识——无。 2.哲学知识——无。 3.天文学知识——无。

4.政治知识——浅薄。

5.植物学知识——不全面,对莨菪、鸦片和一切毒性植物很有研究。实用的园艺学则全不知道。

6.地质学知识——偏于实用,但也有限度。他在一眼之中就能分辨出是哪里的泥土。有一次他散步回来,裤子上沾了些泥巴,他事后从泥土的颜色和成分上分析,便指出那泥痕沾于伦敦何处。 7.化学知识——很精深。

8.解剖学知识——准确而没有系统。

9.关于惊险文学的知识——很广博。他似乎对近一个世纪中所发生的一切恐怖事件都深知底细。

10.提琴拉得很棒。

11.他是一个使棍的专家,也精于刀剑拳术。 12.具备充分实用的英国法律知识。

写作特色:

,本书以柯南道尔一生的挫折、冒险、传奇的经历回答关于福尔摩斯的所有迷点。本书是一本比福尔摩斯侦探系列故事更好看、更感人、更曲折、更浪漫,更惊险、更有故事更存满了英雄主义色彩的小说。

精彩语段赏析:

一八七八年,我在伦敦大学获得医学博士学位,接着便去内特利进修,掌握军医的基本功。结业后,立刻被派到诺桑伯兰,在第五火枪团当军医助理。当时,这个团驻扎在印度。我还没赶到部队报到,第二次阿富汗战役就爆发了。在孟买一上岸,便听说我所属的部队已经开拔,穿过一道道山口关隘,深入到敌方境内去了。可我并不气馁,还是跟着一批军人尾随部队的足迹而去。这些军人和我的情形一样。后来,我们终于到达了坎大哈。在那里找到了我所属的那个团,立刻开始工作。

许多人在这次战役中得到提升,获得荣誉,可我得到的只有不幸和灾难。我被调到伯克郡旅,和这个旅一起参加在迈旺德的殊死激战。在那次战役中,阿富汗长枪射出的子弹击中我的肩膀,打碎了肩胛骨,擦伤了锁骨下面的动脉。幸亏我的勤务兵默里忠勇双全,把我拽起来搭在马背上,安全带回了英国阵地,要不然,我准得落入那帮残忍的伊斯兰暴徒手中。

枪伤难愈,加上长期随军转战劳顿,我的身体变得虚弱不堪。我和一大批伤员被送进白沙瓦的后方医院。在那里,我的身体渐渐好转,后来能在病房中稍稍走动,甚至还能在走廊上晒一会儿太阳了,可就在这时候,我又感染了伤寒。印度属地的这种传染病真可恶。有好几个月,我万念俱灰,奄奄一息。后来,我竟然恢复了神志,开始逐渐痊愈。但是我的身体极其虚弱,简直是形销骨立。医生会诊后,决定一天也不耽搁,立刻送我回英国。我受命搭乘运兵船“奥仑茨号”回国,一个月后,在朴次茅斯港上了岸。我的健康状况实在太糟了,几乎难以复原。政府开恩放了我九个月假,让我休养。

我在英国既无亲戚也没有朋友,便像空气一般自由,加上每天有十一先令六便士的收入,十分逍遥自在。我自然混进了伦敦这个大污水坑里,大英帝国的游民懒汉都汇集在这里。我在伦敦滨河大道的一家公寓里住了一些时候,生活既不舒适又无聊,钱总是花个精光,这里的开销大大超过我的能力,我的经济状况让我产生了恐慌。我不久就意识到,必须离开这个大都市移居乡下,要么就得彻底改变生活方式。我选择了改变生活方式的办法,打定主意离开这家公寓,另找一个不太奢华、花费较小的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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