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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管理考点总结—精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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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系统的目标决定了系统的组织,而组织是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

2、建设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或称运营阶段,或称运行阶段)。 3、项目立项(立项批准)是项目决策的标志。

4、决策阶段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定义。

5、项目决策阶段管理工作的两大成果是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6、工程管理与项目管理的区别:工程项目管理的工作仅限于在项目实施期的工作(即:项目管理的时间范畴是项目的实施阶段),建设工程管理则涉及项目全寿命期。工程项目管理是建设工程管理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7、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是一种增值服务工作,其核心任务是为工程的建设和使用增值。

9、项目实施阶段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管理使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项目决策阶段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定义。 10、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时间范畴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阶段。

1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是: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Project Planning)和项目控制(Project Control),以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三大目标即三控制)。

12、\"费用目标\"对业主而言是投资目标,对施工方而言是成本目标。 13、设计任务书是设计准备阶段的工作成果(而不是初步设计阶段)。

14、项目交付使用的前提是竣工验收合格,实施阶段的实际截止时间是保修期结束。 15、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是项目的目标控制。

16、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往往是该项目的项目管理的核心。

+16、按建设工程项目不同参与方的工作性质和组织特征划分,项目管理有如下几种类型:

(1)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如投资方和开发方的项目管理,或由工程管理咨询公司提供的代表业主方利益的项目管理服务; (2) 设计方的项目管理;

(3) 施工方的项目管理(施工总承包方、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和分包方的项目管理) ; (4)建设物资供货方的项目管理(材料和设备供应方的项目管理;

(5) 建设项目总承包(或称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如设计和施工任务综合的承包,或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综合的承包(简称EPC承包)的项目管理等。

★17、各方项目管理的目标、任务及所处阶段:

(1)为谁的利益服务:服务与自身利益且照顾项目整体利益。

(2)要实现的目标:三控制。其中,设计方和工程总承包方需兼顾总投资目标。

(3)主要任务:三控制(成本目标控制、进度目标控制、质量目标控制)、三管理(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与施工有关的组织与协调)。其中,安全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最重要的任务。

(4)所处阶段:各方项目管理所处阶段军事实施阶段全过程。各方管理工作均涉及项目实施全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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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对业主而言,进度目标指的是项目动用的时间目标,也即项目交付使用的时间目标。,如工厂建成可以投入生产、道路建成可以通车、办公楼可以启用、旅馆可以开业的时间目标等

18、项目的质量目标不仅涉及施工的质量,还包括设计质量、材料质量、设备质量和影响项目运行或运营的环境质量等。 19、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之间既有矛盾的一面,也有统一的一面,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20、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工作涉及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即在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分别进行如下工作:三控三管一协调。

21、设计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设计的成本目标、设计的进度目标和设计的质量目标,以及项目的技资目标。(即三控制及总投资目标)

+21、供货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但它也涉及设计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 +21、建造师的业务范围并不限于在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还包括项目决策阶段的管理和项目使用阶段的物业管理(设施管理)工作。

22、项目总承包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三控制+安全。 (1)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目标;

(2)项目的总技资目标和项目总承包方的成本目标(其前者是业主方的总投资目标,后者是项目总承包方本身的成本目标) ; (3) 项目总承包方的进度目标; (4) 项目总承包方的质量目标。

项目总承包方项目管理工作涉及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即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

保修期。

23、项目总承包方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包括:三控三管一协调、

(1)安全管理;(2) 项目的总投资控制和项目总承包方的成本控制;(3) 进度控制;(4) 质量控制;(5) 合同管理;(6) 信息管理;(7) 与项目总承包方有关的组织和协调等。

24、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高频考点) (1)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部,进行项目策划并编制项目计划; (2)实施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

(3)进行项目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设备材料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沟通与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项目收尾等。

25、施工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三控制+安全。

(1)施工的安全管理目标;(2) 施工的成本目标;(3) 施工的进度目标;(4) 施工的质量目标。

26、当采用指定分包商时,不论指定分包商与施工总承包方,或与施工总承包管理方,或与业主方签订合同,由于指定分包商合同在签约前必须得到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的认可,因此,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管理方应对合同规定的工期目标和质量目标负责。

27、施工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也会涉及设计阶段。在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施工合同尚未终止,在这期间,还有可能出现涉及工程安全、费用、质量、合同和信息等方面的问题,因此,施工方的项目管理也涉及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

28、影响一个系统目标实现的主要因素:组织因素、人的因素(它包括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数量和质量)、方法与工具(它包括管理的方法与工具以及生产的方法与工具)。即:组织+人+方法+工具。其中,组织是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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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控制项目目标的主要措施包括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和技术措施,其中组织措施是最重要的措施。如果对一个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进行诊断,首先应分析其组织方面存在的问题。

30、组织论是一门学科,它主要研究系统的组织结构模式、组织分工和工作流程组织。

31、组织结构模式反映了组织系统中各子系统之间或各元素(工作部门或各管理人员)之间的指令关系。

32、组织分工反映了一个组织系统中各子系统或各元素的工作任务分工和管理职能分工。组织结构模式和组织分工都是一种相对静态的组织关系。

33、工作流程组织则可反映一个组织系统中各项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是一种动态关系。 34、组织工具是组织论的应用手段,它包括:四图二表

(1)项目结构图;(2)组织结构图(管理组织结构图);(3)工作任务分工表;(4)管理职能分工表;(5)工作流程图; (6)合同结构图等。 35、项目结构图(WBS) 是一个组织工具,它通过树状图的方式对一个项目的结构进行逐层分解,以反映组成该项目的所有工作任务。(分解工作任务,表述所有工作任务及其层次关系)。

36、项目结构的分解应与整个工程实施的部署相结合,并与将采用的合同结构相结合。 37、项目编码的目的:为了有组织地存储信息、方便信息的检索和信息的加工整理。 38、项目结构的编码依据项目结构图。

39、项目结构图和项目结构的编码是编制其他编码的基础。 40、四图的区别 ★项目结构图 组织结构图 合同结构图 ★工作流程图 表达的含义 工作任务(对象关系) 组织关系(指令关系) 合同关系 逻辑关系 图中矩形框的含义 任务 工作部门 参与单位 矩形框连接的表达 直线(无箭头) 单向箭线 双向箭线 工作内容(工作、执行者) 单向箭线 项目结构图:方框+直线; 方框代表任务;反应对象关系(用来逐层分解任务)。 组织结构图:方框+单向箭线; 方框代表部门;反应组织关系(指令关系)。 合同结构图:方框+双向箭线; 方框代表单位;反应合同关系。

工作流程图:方框+菱形框+单向箭线;方框代表工作,菱形框为判别条件;反应逻辑关系。 41、三种典型的组织结构模式:职能组织结构、线性组织结构、矩阵组织结构: (1)职能组织结构:有多个矛盾的指令源,会导致“多头领导”,适用于大型工程

(2)线性组织结构:每个工作部门只有唯一的指令源,避免了由于矛盾的指令而影响组织系统的运行。但指令路径长,有可能会造成组织系统在一定程度上运行的困难。仅适用于小型工程。

(3)矩阵组织结构:指令源为两个,适用于大的组织系统。

42、项目组织结构图反映一个组织系统(如项目管理班子)中各子系统之间和各组织元素(如各工作部门)之间的组织关系,反映的是各工作单位、各工作部门和各工作人员之间的组织关系。而项目结构图描述的是工作对象之间的关系

+42、工作任务分工表

(1)项目各方都应该编制各自的项目管理任务分工表:每一个建设项目都应编制项目管理任务分工表,这是一个项目的组织设计文件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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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项目管理任务分解的基础上,明确项目经理和费用(投资或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与协调等主管工作部门或主管人员的工作任务,从而编制工作任务分工表。

(3)项目管理工作任务分工表编制流程:任务分解→明确各方工作任务→编制工作任务分工表。

(4)为了编制项目管理工作任务分工表,首先应对项目实施各阶段的费用(投资或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与协调等管理任务进行详细分解,在项目管理任务分解的基础上定义项目经理和费用(投资或戚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与协调等主管工作部门或主管人员的工作任务。

(5)任务分工表是反映了项目经理、主管工作部门、主管人员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6)在工作任务分工表(见表1Z201033-2) 中应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由哪个工作部门(或个人)负责,由哪些工作部门(或个人)配合或参与。在项目的进展过程中,应视必要对工作任务分工表进行调整。

<1>任务分工表主要明确哪项任务由哪个工作部门(机构)负责主办,另明确协办部门和配合部门,主办、协办和配合在表中分别用三个不同的符号表示;(即编制项目管理工作任务分工表的目的是为了明确各项任务的负责部门及配合或参与部门(或个人))

<2>在任务分工表的每一行中,即每一个任务,都有至少一个主办工作部门; <3>运营部和物业开发部参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而不是在工程竣工前才介入工作。 +42、管理职能分工表

(1)项目各方都应该编制各自的项目管理职能分工表。

(2)管理职能分工表是用表的形式反映项目管理班子内部项目经理、各工作部门和各工作岗位对各项工作任务的项目管理职能分工。管理职能分工表也可用于企业管理。

(3)我国多数企业和建设项目的指挥或管理机构,习惯用岗位责任制的岗位责任描述书来描述每一个工作部门的工作任务(包括责任、权利和任务等)。工业发达国家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广泛应用管理职能分工表,以使管理职能的分工更清晰、更严谨,并会暴露仅用岗位责任描述书时所掩盖的矛盾。如使用管理职能分工表还不足以明确每个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能,则可辅以使用管理职能分工描述书。

43、两表的区别:任务分工表中的任务最终落实到人,职能分工表中的职能最终落实到岗位。

44、任务分工表主要明确哪项任务由哪个工作部门(机构)负责主办。(反映了项目经理、主管部门、主管人员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45、管理的五项职能:管理是由多个环节组成的过程,这些组成管理的环节就是管理的职能。 (1)提出问题;(2)筹划:提出解决问题的可能的方案,并对多个可能的方案进行分析;(3)决策;(4)执行;(5)检查。

+45、管理是由多个环节组成的过程,为了说明组成管理的这些环节,可以使用管理职能分工描述书。各方都应该编制各自的项目管理职能分工表。

46、工作流程组织包括:(考归类)

(1)管理工作流程组织,如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付款和设计变更等流程; (2)信息处理工作流程组织,如与生成月度进度报告有关的数据处理流程;

(3)物质流程组织,如钢结构深化设计工作流程、弱电工程物资采购工作流程、外立面施工工作流程等。 47、工作流程图用图的形式反映一个组织系统中各项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可用以描述工作流程组织。

工作流程图是一个重要的组织工具

+47、业主方和项目各参与方,如工程管理咨询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等都有各自的工作流程组织的任务。 ★48、项目策划的目的:旨在为项目建设的决策和实施增值。(工程管理是为建设和使用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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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策划指的是通过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在充分占有信息的基础上,针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决策和实施,或决策

和实施中的某个问题,进行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方面的科学分析和论证,旨在为项目建设的决策和实施增值。

49、建设工程项目决策阶段策划的主要任务是定义项目开发或建设的任务和意义。

50、项目环境和条件的调查与分析:环境和条件包括自然环境、宏观经济环境、环境、市场环境、建设环境(能源、基础设施等)等。比较:

项目实施的环境和条件的调查与分析:环境和条件包括自然环境、建设环境、建筑市场环境、建设环境(能源、基础

设施等)、建筑环境(民用建筑的风格和主色调等)等。

+50、决策期组织策划内容:(1)决策期的组织结构;(2)决策期任务分工;(3)决策期管理职能分工;(4决策期工作流程;(5)实施期组织总体方案;(6)项目编码体系分析。

51、决策期管理策划内容:

(1)项目实施期管理总体方案;(2) 生产运营期设施管理总体方案;(3) 生产运营期经营管理总体方案。 52、决策期合同策划与经济策划的内容比较:

合同策划内容包括:(1)决策期的合同结构;(2)决策期的合同内容和文本;(3)实施期合同结构总体方案。 经济策划内容包括:(1)项目建设成本分析;(2)项目效益分析;(3)融资方案;(4)编制资金需求量计划。 53、建设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策划的主要任务是确定如何组织该项目的开发或建设。 +53、建设工程项目实施阶段策划的基本内容如下:

(2)项目目标的分析和再论证工作:<1>投资目标的分解和论证;<2>编制项目投资总体规划;<3>进度目标的分解和论证;<4>编制项目建设总进度规划;<5>项目功能分解;<6>建筑面积分配;<7>确定项目质量目标。

(4) 项目实施的管理策划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项目实施各阶段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2>项目风险管理与工程保险方案。

+53、在国际上,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咨询事务所,或称顾问公司〕提供的代表委托方利益的项目管理服务的工作性质属于工程咨询(工程顾问)服务。我国的工程监理属于国际上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范畴。在国际上把这类服务归为工程咨询(工程顾问)服务。 、国际上,建筑师事务所往往起着主导作用,其他专业设计事务所则配合建筑师事务所从事相应的设计工作。

55、我国业主方主要通过设计招标的方式选择设计方案和设计单位。

56、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56、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57、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造价等向业主负责。工程总承包企业可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分包企业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企业负责。

58、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带设计,项目总包;不带设计,施工总包。

(1)设计施工总承包(Design-Build) , \"设计一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

(2)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是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在我国石油和石化等工业建设项目中得到成功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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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基本出发点是借鉴工业生产组织的经验,实现建设生产过程的组织集成化,克服由于设计与施工的分离致使投资增加,以及克服由于设计和施工的不协调而影响建设进度。

60、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意义并不在于总价包干和\"交钥匙\",其核心是通过设计与施工过程的组织集成,促进设计与施工的紧密结合,以达到为项目建设增值的目的。即使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稍大一些的项目也难以用固定总价包干,而多数采用变动总价合同。

+60、项目总承包从招标开始至确定合同价的基本工作程序:

(1)业主方自行编制,或委托顾问工程师编制项目建设纲要或设计纲要,它是项目总承包方编制项目设计建议书的依据。 (2)在国际上,民用项目总承包的招标多数采用项目功能描述的方式,而不采用项目构造描述的方式,因为项目构造描述的招标依据是设计文件,而项目总承包招标时业主方还不可能提供具体的设计文件。

61、项目总承包方的工作程序:(考顺序)

(1)项目启动;(2)项目初始阶段;(3)设计阶段;(4)采购阶段;(5)施工阶段;(6)试运行阶段;(7)合同收尾;(8)项目管理收尾。 (3)设计阶段:编制初步设计或基础工程设计文件,进行设计审查,编制施工图设计或详细工程设计文件。 (5)施工阶段:施工开工前的准备工作,现场施工,竣工试验,移交工程资料,办理管理权移交,进行竣工决算。 (7)合同收尾:取得合同目标考核证书,办理决算手续,清理各种债权债务;缺陷通知期限满后取得履约证书。 (8) 项目管理收尾:办理项目资料归档,进行项目总结,对项目部人员进行考核评价,解散项目部。 62、施工任务委托的模式:(1)施工总承包;(2)施工总管;(3)平行承发包 63、施工总承包模式有如下特点:(深入理解)进度不好,质量不好 (1)投资控制方面:

<1>一般以施工图设计为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2>在开工前就有较明确的合同价,有利于业主的总投资控制; <3>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可能会引发索赔。

(2)进度控制方面:由于一般要等施工图设计全部结束后,业主才进行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因此,开工日期不可能太早,建设周期会较长。这是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最大缺点。(总包长,总管短)

(3)质量控制方面:业主依赖总包。

<1>对分包人的质量控制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

<2>分包工程任务符合质量控制的\"他人控制\"原则,对质量控制有利;

<3>各分包之间的关系可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这样就可减轻业主方管理的工作量。 (4)合同管理方面:业主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小。 (5)组织与协调方面:业主组织与协调的工作量小。

+63、一般情况下,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但如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也想承担部分工程的施工,

它也可以参加该部分工程的技标,通过竞争取得施工任务。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特点 (1)投资控制方面:

<1>一部分施工图完成后,业主就可单独或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共同进行该部分工程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投标报价和合同价以施工图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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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进行对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时,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费,而不确定工程总造价,这可能成为业主控制总投资的风险;

<3>多数情况下,由业主方与分包人直接签约,这样有可能增加业主方的风险。

(2)进度控制方面:不需要等待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招标,分包合同的招标也可以提前,这样就有利于提前开工,有利于缩短建设周期。(总包长,总管短)

(3)质量控制方面:\"他人控制\"原则

<1>对分包人的质量控制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

<2>分包工程任务符合质量控制的\"他人控制\"原则,对质量控制有利;

<3>各分包之间的关系可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这样就可减轻业主方管理的工作量。 (4)合同管理方面: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较大

(5)组织与协调方面:业主组织与协调的工作量小。这是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基本出发点。 65、施工总承包管理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比较:同一相同(必考)

(1)工作开展程序不同(总包长,总管短。因为总包需图出齐,总包管理不需图出齐。相同点都是:出图→招标→施工,图是招标的依据):施工总承包模式的工作程序是:先进行建设项目的设计,待施工图设计结束后再进行施工总承包招标投标,然后再进行施工。而如果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可以不依赖完整的施工图,当完成一部分施工图就可对其进行招标。由图可以看出,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缩短建设周期。

(2)合同关系不同(分包找谁签约:总包模式与总包签,总管模式由业主或总管签):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可能,即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者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合同。也即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下,分包合同价对业主是透明的。而当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时,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

(3)分包单位的选择和认可不同(总包模式下总包选,总管模式下一般由业主选):一般情况下,当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时,分包合同由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但每一个分包人的选择和每一个分包合同的签订都要经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认可,因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要承担施工总体管理和目标控制的任务和责任。如果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认为业主选定的某个分包人确实没有能力完成分包任务,而业主执意不肯更换分包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也可以拒绝认可该分包合同,并且不承担该分包人所负责工程的管理责任。而当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时,分包单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由业主方认可。

(4)对分包单位的付款方式不同(分包找谁要钱:总包模式下找总包要,总管模式下一般找业主):对各个分包单位的工程款项可以通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支付,也可以由业主直接支付。如果由业主直接支付,需要经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认可。而当采用施工总承包模式时,对各个分包单位的工程款项,一般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5)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合同价格不同: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下,分包合同价对业主是透明的。

(6)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和服务相同(不管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样,既要负责对现场施工的总体管理和协调,也要负责向分包人提供相应的配合施工的服务。对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或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的某些设施和条件,如搭设的脚手架、临时用房等,如果分包人需要使用,则应由双方协商所支付的费用。

+65、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与施工总承包模式相比在合同价方面有以下优点:

(1)合同总价不是一次确定,某一部分施工图设计完成以后,再进行该部分施工招标,确定该部分合同价,因此整个建设项目的合同总额的确定较有依据;

(2) 所有分包都通过招标获得有竞争力的投标报价,对业主方节约投资有利; (3) 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下,分包合同价对业主是透明的。

66、在国际上业主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有多种模式,如:(1)业主方自行采购;(2) 与承包商约定某些物资为指定供货商;(3) 承包商采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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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我国建筑法对物资采购有这样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67、采购管理应遵循下列程序:(顺序)

(1)明确采购产品或服务的基本要求、采购分工及有关责任;(2) 进行采购策划,编制采购计划;(3) 进行市场调查,选择合格的产品供应或服务单位,建立名录;(4) 采用招标或协商等方式实施评审工作,确定供应或服务单位;(5) 签订采购合同;(6) 运输、验证、移交采购产品或服务;(7) 处置不合格产品或不符合要求的服务;(8) 采购资料归档。

6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是指导项目管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69、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涉及项目整个实施阶段,它属于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范畴。

70、如果采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模式,业主方也可以委托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编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因为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工作涉及项目整个实施阶段。建设项目的其他参与单位,如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供货单位等,为进行其项目管理也需要编制项目管理规划。

71、项目管理规划作为指导项目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应对项目管理的目标、依据、内容、组织、资源、方法、程序和控制措施进行确定。

72、项目管理规划应包括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两类文件。

+72、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内容涉及的范围和深度,在理论上和工程实践中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应视项目的特点而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划必须随着情况的变化而进行动态调整。

7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GB/T 50326-2006 规定:

(1)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由组织的管理层或组织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编制\" (2)\"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由项目经理组织编制\"。

74、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编制依据:向前看,前期是大纲,具体是规划。

(1)可行性研究报告;(2)设计文件、标准、规范与有关规定;(3)招标文件及有关合同文件;(4)相关市场信息与环境信息。 75、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的编制工作程序:考顺序

(1)明确项目目标;(2)分析项目环境和条件;(3)收集项目的有关资料和信息;(4)确定项目管理组织模式、结构和职责;(5)明确项目管理内容;(6)编制项目目标计划和资源计划;(7)汇总整理,报送审批。

76、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编制依据:向前看

(1)项目管理规划大纲(2)项目条件和环境分析资料;(3)工程合同及相关文件;(4)同类项目的相关资料。 +76、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编制工作程序:

(1)了解项目相关各方的要求;(2)分析项目条件和环境;(3)熟悉相关法规和文件;(4)组织编制;(5)履行报批手续。

77、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

(1)工程概况;(2)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3)施工进度计划;(4)施工平面图;(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2)施工部署及施工方案:

<1>根据工程情况,结合人力、材料、机械设备、资金、施工方法等条件,全面部署施工任务,合理安排施工顺序,确定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

<2>对拟建工程可能采用的几个施工方案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通过技术经济评价,选择最佳方案。 (3)施工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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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进度计划反映了最佳施工方案在时间上的安排。

<2>施工平面图是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在空间上的全面安排。

(4)施工平面图:施工平面图是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在空间上的全面安排。 78、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内容:一个概况(工程概括)+总**

+78、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即以单位(子单位)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2)工程部署(3)施工进度计划(4)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5)主要施工方案(6)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79、施工方案即以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为主要对象编制的施工技术与组织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工程概况;(2) 施工安排;(3) 施工进度计划;(4) 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5) 施工方法及工艺要求。 80、施工方案与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比较:施工方案少了平面布置。 81、施工组织设计应由项目负责人主持编制。

82、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即:施工组织设计中包含的质量计划、施工方案、测量专项方案等,都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

83、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土方开挖工程;(3)模板工程;(4)起重吊装工程;(5)脚手架工程;(6)拆除爆破工程;(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以上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84、由专业承包单位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或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应由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有总承包单位时,应由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核准备案。

85、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施工组织设计应及时进行修改或补充:(四个重大一法规)

(1)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对工程设计图纸的一般性修改,视变化情况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补充;对工程设计图纸的细微修改或更正,施工组织设计则不需调整。

(2)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3)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 (4)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5)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86、项目目标的动态控制是项目管理最基本的方。 87、项目目标动态控制的工作程序:每年必考

(1)第一步,项目目标动态控制的准备工作阶段:将项目的目标进行分解,确定用于目标控制的计划值 (2)第二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目标的动态控制(跟踪控制阶段): <1>收集项目目标的实际值,如实际投资,实际进度等;

<2>定期(如每两周或每月)进行项目目标的计划值和实际值的比较;

<3>通过项目目标的计划值和实际值的比较,如有偏差,则采取纠偏措施进行纠偏。 (3) 第三步,如有必要,则进行项目目标的调整,目标调整后再回复到第一步。 ★88、项目目标动态控制的纠偏措施:必考归类

(1)组织措施(人),分析由于组织的原因而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项目组织结构、任务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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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职能分工、工作流程组织和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等(如确定合理的施工成本控制工作流程、更换项目经理、调整工作流程组织等);

(2)管理措施(包括合同措施) ,分析由于管理的原因而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进度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改变施工管理和强化合同管理等;

(3)经济措施,分析由于经济的原因而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落实加快工程施工进度所需的资金等;(资金、资源、激励)

(4)技术措施,分析由于技术(包括设计和施工的技术)的原因而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设计、改进施工方法和改变施工机具等。(换机换料)

、项目目标动态控制的核心是,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定期地进行项目目标的计划值和实际值的比较,当发现项目目标偏离时采取纠偏措施。还应重视事前的主动控制。

+、运用动态控制原理控制投资的步骤如下。 (1)项目投资目标的逐层分解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项目投资目标进行动态跟踪和控制 <1>按照项目投资控制的要求,收集项目投资的实际值。 <2>定期对项目投资的计划值和实际值进行比较。

<3>通过项目投资计划值和实际值的比较,如发现偏差,则必须采取相应的纠偏措施进行纠偏 (3)如有必要(即发现原定的项目投资目标不合理或原定的项目投资目标无法实现等),则调整项目投资目标。

90、在施工过程中投资的计划值和实际值的比较包括:

实际值 计划值

(1)工程合同价与工程概算的比较; (2)工程合同价与工程预算的比较; (3)工程款支付与工程概算的比较; (4)工程款支付与工程预算的比较; (5)工程款支付与工程合同价的比较;

(6)工程决算与工程概算、工程预算和工程合同价的比较。

由上可知,投资的计划值和实际值是相对的:如:相对于工程预算而言,工程概算是技资的计划值;相对于工程合同价,则工

程概算和工程预算都可作为投资的计划值等。

+90、通过项目投资计划值和实际值的比较,如发现偏差,则必须采取相应的纠偏措施进行纠偏,如:采取限额设计的方法、调整技资控制的方法和手段、采用价值工程的方法、制定节约投资的奖励措施、调整或修改设计,优化施工方法等。

+90、过渡期满后,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必须由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担任;但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的人员是否担任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由企业自主决定。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 ,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

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91、项目经理的工作性质:

(1)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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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

(2)承包人需要更换项目经理的,应提前14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

(3)发包人有权书面通知承包人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

(4) 项目经理因特殊情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履行其某项工作职责的,该下属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并应提前7 天将上述人员的姓名和授权范围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

92、项目经理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执行企业各项管理制度;(遵纪守法) (2)严格财务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遵守财经纪律) (3)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理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履约)

(4)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执行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 50326-2006),项目经理的职责有: (1)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职责;

(2) 主持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并对项目目标进行系统管理;(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由组织的管理层或组织委托的项目管理单位编制)

(3) 对资源进行动态管理;

(4) 建立各种专业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5) 进行授权范围内的利益分配;

(6) 收集工程资料,准备结算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7) 接受审计,处理项目经理部解体的善后工作; (8) 协助组织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奖申报工作。 93、项目经理的权力: (1)组织项目管理班子;

(2)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受托签署有关合同; (3)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人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

(4) 选择施工作业队伍; (5) 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

(6)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管理权力。

94、项目经理的权限:四参与,两授权,一主持,一制定。

(1)参与项目招标、投标和合同签订;(2)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3)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4)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人和使用;(5)制定内部计酬办法;(6)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7)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8)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关系;(9)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权力。

95、项目经理的任务:三控三管一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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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在项目实施之前,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与项目经理协商制定。编制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应依据下列资料:(1)项目合同文件;(2)组织的管理制度;(3)项目管理规划大纲(注:不是实施规划); (4)组织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96、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处于中心地位

+96、项目经理由于主观原因,或由于工作失误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主管部门将追究的主要是其法律责任,企业将追究的主要是其经济责任,但是,如果由于项目经理的违法行为而导致企业的损失,企业也有可能追究其法律责任。

97、沟通过程包括五个要素,即:沟通主体、沟通客体、沟通介体、沟通环境和沟通渠道。沟通主体在沟通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沟通对象是沟通过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97、沟通能力:

(1)沟通能力包含着表达能力、争辩能力、倾听能力和设计能力(形象设计、动作设计、环境设计) (2)恰如其分和沟通效益是人们判断沟通能力的基本尺度。

(3)构成沟通能力有两个因素,一是思维是否清晰,另一则是能否贴切地表达出。 (4)沟通有两个要素:思维与表达F 沟通也有两个层面:思维的交流和语言的交流。 98、沟通障碍主要来自三个方面:发送者的障碍、接受者的障碍和沟通通道的障碍。 (1)发送者的障碍:表达能力不佳;信息传送不全;信息传递不及时或不适时;知识经验的局限等。 (2)接受者的障碍: 信息译码不准确;对信息的筛选;对信息的承受力;心理上的障碍;过早地评价情绪。 (3)沟通通道的障碍

沟通障碍有如下两种形式:组织的沟通障碍和个人的沟通障碍。组织的沟通障碍:在管理中,合理的组织机构有利于信息沟

通。但是,如果组织机构过于庞大,中间层次太多,信息从最高决策层传递到下层不仅容易产生信息的失真,而且还会浪费大量时间,影响信息的及时性。

99、项目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是调动所有项目参与人的积极性。 100、项目人力资源管理计划应包括:

(1)人力资源需求计划;(2) 人力资源配置计划;(3) 人力资源培训计划。 101、项目人力资摞管理控制应包括:

(1)人力资源的选择;(2) 订立劳务分包合同;(3) 教青培训和考核。 102、劳动用工管理:

(1)建筑施工企业(包括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下同)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不得使用零散工,不得允许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活动。

(2)建筑施工企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按照劳动合同法规的规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资支付的标准、项目、周期和日期,劳动纪律,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以及违约责任。劳动合同应一式三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劳动者所在工地保留一份备查。

(3)不得允许劳务分包企业使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

(4)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将每个工程项目中的施工管理、.作业人员劳务档案中有关情况在当地建筑业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按规定如实填报。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7 个工作日内,在建筑业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作相应变更。

103、风险指的是损失的不确定性,风险量反映不确定的损失程度和损失发生的概率。 104、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类型:每年必考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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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风险,如:<1>组织结构模式;<2>工作流程组织;<3>任务分工和管理职能分工;<4>业主方(包括代表业主利益的项目管理方)人员的构成和能力;<5>设计人员和监理工程师的能力;<6>承包方管理人员和一般技工的能力;<7>施工机械操作人员的能力和经验;<8>损失控制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资历和能力等。

★(4)技术风险,如:<1>工程勘测资料和有关文件;<2>工程设计文件;<3>工程施工方案;<4>工程物资;<5>工程机械等。 +104、风险管理过程包括项目实施全过程的项目风险识别、项目风险评估、项目风险响应和项目风险控制。排序:识别→评估→响应→控制。

(1)风险识别包括以下工作:<1>收集与项目风险有关的信息; <2>确定风险因素; <3>编制项目风险识别报告。 (2)项目风险评估包括以下工作:

<1>利用已有数据资料(主要是类似项目有关风险的历史资料)和相关专业方法分析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

<2>分析各种风险的损失量,包括可能发生的工期损失、费用损失,以及对工程的质量、功能和使用效果等方面的影响; <3>根据各种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量,确定各种风险的风险量和风险等级。

105、项目风险响应(理解归类,与下区别):常用的风险对策包括风险规避、减轻、自留、转移及其组合等策略。项目风险对策应形成风险管理计划,它包括:(1)风险管理目标;(2) 风险管理范围;(3) 可使用的风险管理方法、工具以及数据来源; (4) 风险分类和风险排序要求;(5) 风险管理的职责和权限;(6) 风险跟踪的要求;(7) 相应的资源预算。

106、质量风险应对策略(理解归类,与上区别):常用的质量风险对策包括风险规避、减轻、转移、自留及其组合等策略。 (1)规避:采取恰当措施避免质量风险发生。例如:依法进行招标投标,慎重选择有资质、有能力的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避免因这些质量责任单位选择不当而发生质量风险;正确进行项目的规划选址,避开不良地基或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不选用不成熟、不可靠的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和进度计划,避开可能发生的水灾、风灾、冻害对工程质量的损害等。以上都是规避质量风险的办法。

(2)减轻:例如,在施工中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有效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事故应急预案,可以降低质量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减少事故损失量。

(3)转移:依法采用正确的方法把质量风险转移给其他方承担。转移的方法有:

<1>分包转移:例如,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把自己缺乏经验、没有足够把握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分包合同,分包给有经验、有能力的单位施工F 承包单位依法实行联合承包,也是分担风险的办法。

<2>担保转移:例如,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时,要求承包单位提供履约担保;工程竣工结算时,扣留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等。 <3>保险转移:质量责任单位向保险公司技保适当的险种,把质量风险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保险公司等。

(4)自留:可以采取设立风险基金的办法,在损失发生后用基金弥补p 在建筑工程预算价格中通常预留一定比例的不可预见费,一旦发生风险损失,由不可预见费支付。

107、项目风险控制:在项目进展过程中应收集和分析与风险相关的各种信息,预测可能发生的风险,对其进行监控并提出预警。

+107、我国的工程监理属于国际上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范畴。在国际上把这类服务归为工程咨询(工程顾问)服务。在国际上,项目管理咨询公司(咨询事务所,或称顾问公司〕提供的代表委托方利益的项目管理服务的工作性质属于工程咨询(工程顾问)服务。

+107、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有如下几个特点:(1) 服务性;(2) 科学性;(3) 性;

(4) 公平性:工程监理机构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这体现了工程监理的公平性。

108、监理依据:

(1)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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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2)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3)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109、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109、施工准备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1)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2)参与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设计交底;

(3)检查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4)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5)审核分包单位资质条件; (6)检查施工单位的试验室;

(7)查验施工单位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8)审查工程开工条件,签发开工令。

+109、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

(1)核验施工测量放线,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署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2)进行巡视、旁站和平行检验,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做监理记录;

(3)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抽检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的质量; (4)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5)检查施工单位的测量、检测仪器设备、度量衡定期检验的证明文件; (6)监督施工单位对各类土木和混凝土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 (7)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记录; (8)对大和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报告业主。

110、竣工验收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1)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并提出意见;(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组织工程预验收,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4)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提交给业主。

+110、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111、工程建设监理规划的程序和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与下比较)

(1)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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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3) 编制工程建设监理规划的依据:

<1>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2>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3>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112、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和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与上比较) (1)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应在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2) 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应由各有关专业的专业工程师参与编制; (3) 编制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如下: <1>已批准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2>相关的专业工程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有关的技术资料; <3>施工组织设计。

113、工程建设监理规划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工程概况;(2)监理工作范围;(3)监理工作内容;(4)监理工作目标;(5)监理工作依据;(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8)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9)监理工作程序;(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11监理工作制度;(12)监理设施。

114、工程建设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内容:(1)专业工程的特点;(2)监理工作的流程;(3)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第四章

1、对项目质量控制相关概念(每年一题)

(1)质量和工程项目质量:质量的定义:一组固有特性满足要求的程度。该定义可理解为:质量不仅是指产品的质量,也包括产品生产活动或过程的工作质量,还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质量。

(2)质量管理和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质量管理的定义是: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的活动。与质量有关的活动,通常包括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建立、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所以,质量管理就是建立和确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及职责,并在质量管理体系中通过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手段来实施和实现全部质量管理职能的所有活动。

(3)质量控制的定义:质量控制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是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的一系列相关活动。这些活动主要包括(顺序) <1>设定目标:即设定要求,确定需要控制的标准、区间、范围、区域; <2>测量结果:测量满足所设定目标的程度; <3>评价:即评价控制的能力和效果;

<4>纠偏:对不满足设定目标的偏差,及时纠偏,保持控制能力的稳定性。

(4) 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是由业主方提出的,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就是在项目实施整个过程中,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招标采购、施工安装、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项目参与各方致力于实现业主要求的项目质量总目标的一系列活动。

2、质量控制的目标与任务: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目标,就是实现由项目决策所决定的项目质量目标,使项目的适用性、安全性、耐久性、可靠性、经济性及与环境的协调性等方面满足建设单位需要并符合国家法律、行规和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项目的质量涵盖设计质量、材料质量、设备质量、施工质量和影响项目运行或运营的环境质量等,各项质量均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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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和标准的规定,满足业主方的质量要求。

3、项目质量的形成过程:

(1)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形成过程,贯穿于整个建设项目的决策过程和各个子项目的设计与施工过程,体现在建设项目质量的目标决策、目标细化到目标实现的系统过程。

(2)质量需求的识别应在建设项目决策阶段完成。项目质量目标的决策是建设单位(业主)或项目法人的质量管理职能。 (3)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具体定义过程,主要是在工程设计阶段;工程项目质量目标实现的最重要和最关键的过程是在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过程和施工作业技术活动过程。

(4)质量目标的实现过程主要是在施工阶段,包括施工准备过程和施工作业技术活动过程。

5、项目质量的影响因素: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的影响因素,主要是指在项目质量目标策划、决策和实现过程中影响质量形成的各种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包括人的因素、机械因素、材料因素、方法因素和环境因素(简称人、机、料、法、环)等。

(1)人的因素:在工程项目质量管理中,人的因素起决定性的作用。项目质量控制应以控制人的因素为基本出发点。影响项目质量的人的因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直接履行项目质量职能的决策者、管理者和作业者个人的质量意识及质量活动能力;二是指承担项目策划、决策或实施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咨询服务机构、工程承包企业等实体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其管理能力。

(5)环境的因素:影响项目质量的环境因素,又包括项目的自然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管理环境因 素和作业环境因素。

<1>自然环境因素(天然的):

<2>社会环境因素:主要是指会对项目质量造成影响的各种社会环境因素,包括国家建设法律法规的健全程度及其执法力度;建设工程项目法人决策的理性化程度以及建筑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理念;建筑市场包括建设工程交易市场和建筑生产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及交易行为的规范程度;的工程质量监督及行业管理成熟程度;建设咨询服务业的发展程度及其服务水准的高低;廉政管理及行风建设的状况等。

★<3>管理环境因素(带制度,带体系):主要是指项目参建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制度和各参建单位之间的协调等因素。

<4>作业环境因素(人工的):主要指项目实施现场平面和空间环境条件,各种能源介质供应,施工照明、通风、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场地给排水,以及交通运输和道路条件等因素。

6、常见的质量风险有如下几类

(1)自然风险:自然风险包括客观自然条件对项目质量的不利影响和突发自然灾害对项目质量造成的损害。软弱、不均匀的岩土地基,恶劣的水文、气象条件,是长期存在的可能损害项目质量的隐患;地震、暴风、雷电、暴雨以及由此派生的洪水、滑坡、泥石流等突然发生的自然灾害都可能对项目质量造成破坏。

(2)技术风险:技术风险包括现有技术水平的局限和项目实施人员对工程技术的掌握、应用不当对项目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 (3)管理风险:工程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程质量责任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缺陷,组织结构不合理,工作流程组织不科学,任务分工和职能划分不恰当,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各级管理者的管理能力不足和责任心不强,这些因素都可能对项目质量造成损害。

(4)环境风险:包括项目实施的社会环境和项目实施现场的工作环境可能对项目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 7、质量风险识别的方法:

(1)采用层次分析法画出质量风险结构层次图。 (2)分析每种风险的促发因素。

(3)将风险识别的结果汇总成为质量风险识别报告。

8、\"三全\"管理:全面质量管理、全过程质量管理、全员参与质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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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工程项目的全面质量管理,是指项目参与各方所进行的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总称,其中包括工程(产品)质量和工作质量的全面管理。

9、质量管理的PDCA循环(反向出题,每年均考):PDCA 循环,是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进行质量管理的基本方法。 (1)计划P:由目标和实现目标的手段组成,包括确定质量目标和制定实现质量目标的行动方案两方面。

(2)实施D(交底、执行):实施职能在于将质量的目标值,通过生产要素的投人、作业技术活动和产出过程,转换为质量的实际值。要根据质量管理计划进行行动方案的部署和交底。交底的目的在于使具体的作业者和管理者明确计划的意图和要求,掌握质量标准及其实现的程序与方法。

(3)检查C:一是检查是否严格执行了计划的行动方案,二是检查计划执行的结果。 (4)处置A:处置分纠偏和预防改进两个方面。 10、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性质:

(1)项目质量控制体系是以项目为对象,由项目实施的总组织者负责建立的面向项目对象开展质量控制的工作体系;

(2)项目质量控制体系是项目管理组织的一个目标控制体系,它与项目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等目标控制体系,共同依托于同一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

(3)项目质量控制体系是一个一次性的质量控制工作体系,不同于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 +10、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特点:

(1)建立的目的不同:项目质量控制体系只用于特定的项目质量控制,而不是用于建筑企业或组织的质量管理,其建立的目的不同。

(2)服务的范围不同:项目质量控制体系涉及项目实施过程所有的质量责任主体,而不只是针对某一个承包企业或组织机构,其服务的范围不同。

(3)控制的目标不同: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控制目标是项目的质量目标,并非某一具体建筑企业或组织的质量管理目标,其控制的目标不同。

(4)作用的时效不同:项目质量控制体系与项目管理组织系统相融合,是一次性的质量工作体系,并非永久性的质量管理体系,其作用的时效不同。

(5)评价的方式不同: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有效性一般由项目管理的总组织者进行自我评价与诊断,不需进行第三方认证,其评价的方式不同。

11、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结构:

(1)多层次结构:多层次结构是对应于项目工程系统纵向垂直分解的单项、单位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体系。在大中型工程项目尤其是群体工程项目中,第一层次的质量控制体系应由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在委托代建、委托项目管理或实行交钥匙式工程总承包的情况下,应由相应的代建方项目管理机构、受托项目管理机构或工程总承包企业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建立。第二层次的质量控制体系,通常是指分别由项目的设计总负责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等建立的相应管理范围内的质量控制体系。第三层次及其以下,是承担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材料设备供应等各承包单位的现场质量自控体系,或称各自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一建设,二总包,三分包)(2)多单元结构

+11、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原则:

(1)分层次规划原则;(2)目标分解原则;(3)质量责任制原则;(4)系统有效性原则; 12、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建立程序:(顺序) (1)确立系统质量控制网络; (2)制定质量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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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析质量控制界面;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质量责任界面,包括静态界面和动态界面。一般说静态界面根据法律法规、合同条件、组织内部职能分工来确定。动态界面主要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单位之间、施工单位之间、设计与施工单位之间的衔接配合关系及其责任划分,必须通过分析研究,确定管理原则与协调方式。

(4)编制质量控制计划;

13、项目质量控制体系的运行机制:

(1)动力机制:动力机制是项目质量控制体系运行的核心机制,它来游、于公正、公开、公平的竞争机制和利益机制的制度设计或安排。

(2)约束机制(自控+他控)(热门考点):没有约束机制的控制体系是无法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的。约束机制取决于各质量责任主体内部的自我约束能力和外部的监控效力。

(3)反馈机制

(4)持续改进机制: 应用PDCA 循环原理

14、质量管理原则:(1)以顾客为关注焦点,以顾客满意为导向;(2)领导作用;(3)全员参与;(4)过程方法;(5)管理的系统方法;(6)持续改进;(7)基于事实的决策方法;(8)与供方互利的关系。

1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四大文件: (1)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2)质量手册:质量手册是规定企业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质量手册对企业质量体系作系统、完整和概要的描述。其内容一般包括:企业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组织机构及质量职责;体系要素或基本控制程序;质量手册的评审、修改和控制的管理办法。质量手册作为企业质量管理系统的纲领性文件应具备指令性、系统性、协调性、先进性、可行性和可检查性。

(3)程序性文件:程序文件是质量手册的支持性文件。

(4) 质量记录:质量记录是产品质量水平和质量体系中各项质量活动进行及结果的客观反映 +15、落实质量体系的内部审核程序,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内部质量审核活动,其主要目的是: (1)评价质量管理程序的执行情况及适用性; (2)揭露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质量改进提供依据; (3)检查质量体系运行的信息;

(4)向外部审核单位提供体系有效的证据。

+15、质量认证制度是由公正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对企业的产品及质量体系作出正确可靠的评价,从而使社会对企业的产品建立信心。

+1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获准认证后的有效期为3年。维持与监督管理内容如下:

(5)认证撤销:当获证企业发生质量管理体系存在严重不符合规定,或在认证暂停的规定期限未予整改,或发生其他构成撤销体系认证资格情况时,认证机构作出撤销认证的决定。企业不服可提出申诉。撤销认证的企业一年后可重新提出认证申请。 ★16、项目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要求:

(1)依法施工: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按图施工: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践约施工: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的约定 17、施工质量控制的基本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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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前质量控制:通过编制施工质量计划,明确质量目标,制定施工方案,设置质量管理点,落实质量责任,分析可能导致质量目标偏离的各种影响因素,针对这些影响因素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

(2)事中质量控制:包括质量活动主体的自我控制和他人监控的控制方式。自控主体的质量意识和能力是关键,是施工质量的决定因素。自控主体不能因为监控主体的存在和监控职能的实施而减轻或免除其质量责任。事中质量控制的目标是确保工序质量合格,杜绝质量事故发生;控制的关键是坚持质量标准;控制的重点是工序质量、工作质量和质量控制点的控制。

(3) 事后质量控制(评价认定、纠偏、整改和处理):事后质量控制也称为事后质量把关,以使不合格的工序或最终产品(包括单位工程或整个工程项目)不流人下道工序、不进人市场。事后控制包括对质量活动结果的评价、认定;对工序质量偏差的纠正;对不合格产品进行整改和处理。控制的重点是发现施工质量方面的缺陷,并通过分析提出施工质量改进的措施,保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18、现行的施工质量计划有三种形式:(1)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计划;(2)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含施工质量计划);(3)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含施工质量计划)。

+18、施工质量计划的基本内容一般应包括:

(1)工程特点及施工条件(合同条件、法规条件和现场条件等)分析;(2)质量总目标及其分解目标;(3)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人员及资源配置计划;(4)确定施工工艺与操作方法的技术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5)施工材料、设备等物资的质量管理及控制措施;(6)施工质量检验、检测、试验工作的计划安排及其实施方法与检测标准;(7)施工质量控制点及其跟踪控制的方式与要求;(8)质量记录的要求等。

19、施工质量计划应由自控主体即施工承包企业进行编制。

20、施工质量计划的审批:包括施工企业内部的审批和项目监理机构的审查。通常是由项目经理部主持编制,报企业组织管理层批准。(即:施工组织设计中包含的质量计划、施工方案、测量专项方案等,都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

21、质量控制点的设置(一高三大):质量控制点应选择那些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对工程质量影响大或是发生质量问题时危害大的对象进行设置。

22、质量控制点的管理:首先,要做好施工质量控制点的事前质量预控工作;其次,要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认真交底;同时,还要做好施工质量控制点的动态设置和动态跟踪管理。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或特殊施工过程,除按一般过程质量控制的规定执行外,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执行。

对施工作业质量控制点,按照不同的性质和管理要求,细分为\"见证点\"和\"待检点\"进行施工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凡属\"见证点\"的施工作业,如重要部位、特种作业、专门工艺等,施工方必须在该项作业开始前24h,书面通知现场监理机构到位旁站,见证施工作业过程;凡属\"待检点\"的施工作业,如隐蔽工程等,施工方必须在完成施工质量自检的基础上,提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检查验收。

+22、施工生产要素的质量控制:

(4)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对施工中使用的模具、脚手架等施工设备,除可按适用的标准定型选用之外,一般需按设计及施工要求进行专项设计,对其设计方案及制作质量的控制及验收应作为重点进行控制。

+22、施工环境因素的控制: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多变和不确定性的特点,具有明显的风险特性。要减少其对施工质量的不利影响,主要是采取预测预防的风险控制方法。

23、施工技术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

熟悉施工图纸,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审查;进行工程项目检查验收的项目划分和编号;审核相关质量文件,细化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人员、机具的配置方案,编制施工作业技术指导书,绘制各种施工详图(如测量放线图、大样图及配筋、配板、配线图表等),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和技术培训\"。

技术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包括对上述技术准备工作成果的复核审查,检查这些成果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的要求;依据经过审批的质量计划审查、完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针对质量控制点,明确质量控制的重点对象和控制方法;尽可能地提高上述工作成果对施工质量的保证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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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现场施工准备工作的质量控制有:计量控制、测量控制及施工平面图控制。

(1) 计量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计量,包括施工生产时的投料计量、施工测量、监测计量以及对项目、产品或过程的测试、检验、分析计量等。计量控制的出发点:统一计量单位,组织量值传递,保证量值统一,从而保证施工过程中计量的准确。

(2) 测量控制: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要对建设单位提供的原始坐标点、基准线和水准点等测量控制点线进行复核,并将复测结果上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2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成本划分: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质量划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25、工序作业质量的控制,首先是质量生产者即作业者的自控,其次,是来自作业者外部的各种作业质量检查、验收和对质量行为的监督。

26、对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必须以工序作业质量控制为基础和核心。

+26、工序施工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工序施工条件质量控制和工序施工效果质量控制。其手段主要有:检查、测试、试验、跟踪监督等。

+26、工序施工效果控制属于事后质量控制,其控制的主要途径是:实测获取数据、统计分析所获取的数据、判断认定质量等级和纠正质量偏差。

27、施工方是施工阶段质量自控主体。施工方不能因为监控主体的存在和监控责任的实施而减轻或免除其质量责任

28、施工作业质量自控的程序(顺序):其基本的控制程序包括:作业技术交底、作业活动的实施和作业质量的自检自查、互检互查以及专职管理人员的质量检查等。

(1)施工作业技术的交底: 施工作业交底是最基层的技术和管理交底活动。 (2)施工作业活动的实施。

(3)施工作业质量的检验:施工作业的质量检查,包括施工单位内部的工序作业质量自检、互检、专检和交接检查。 29、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都是质量监控主体。

+29、作为监控主体之一的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作业实施过程中,根据其监理规划与实施细则,采取现场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施工作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30、\"三检\"制度:自检、互检、专检。

31、现场质量检查的方法:目测法、实测法、实验法。(必考) (1) 目测法:其手段可概括为\"看、摸、敲、照\"四个字。

<1>看——就是根据质量标准要求进行外观检查,例如,清水墙面是否洁净,喷涂的密实度和颜色是否良好、均匀,工人的操作是否正常,内墙抹灰的大面及口角是否平直,混凝土外观是否符合要求等;

<2>摸——就是通过触摸手感进行检查、鉴别,例如油漆的光滑度,浆活是否牢固、不掉粉等;

<3>敲——就是运用敲击工具进行音感检查,例如,对地面工程、装饰工程中的水磨石、面砖、石材饰面等,均应进行敲击检查;

<4>照——就是通过人工光源或反射光照射,检查难以看到或光线较暗的部位,例如,管道井、电梯井等内部管线、设备安装质量,装饰吊顶内连接及设备安装质量等。

★(2) 实测法:其手段可概括为\"靠、量、吊、套\"四个字。

<1>靠——就是用直尺、寨尺检查诸如墙面、地面、路面等的平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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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量——就是指用测量工具和计量仪表等检查断面尺寸、轴线、标高、温度、温度等的偏差,例如,大理石板拼缝尺寸,摊铺沥青拌合料的温度,混凝土胡落度的检测等;

<3>吊——就是利用托线板以及线坠吊线检查垂直度,例如,砌体垂直度检查、门窗的安装等;

<4>套——是以方尺套方,辅以塞尺检查,例如,对阴阳角的方正、踢脚线的垂直度、预制构件的方正、门窗口及构件的对角线检查等。

(3) 试验法:

<1>理化试验:内在指标。包括各种力学指标的测定,如抗拉强度、抗压强度、抗弯强度、抗折强度、冲击韧性、硬度、承载力等,以及各种物理性能方面的测定,如密度、含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及抗渗、耐磨、耐热性能等。化学成分及化学性质的测定,如钢筋中的磷、硫含量,混凝土中粗骨料中的活性氧化硅成分,以及耐酸、耐碱、抗腐蚀性等。此外,根据规定有时还需进行现场试验,例如,对桩或地基的静载试验、下水管道的通水试验、压力管道的耐压试验、防水层的蓄水或淋水试验。

<2>无损检测:常用的无损检测方法有超声波探伤、X射线探伤、r射线探伤等。 +31、质量保护的四种手段:防护、覆盖、封闭、包裹。 +31、项目设计质量的控制: (1)项目功能性质量控制:

(2)项目可靠性质量控制:主要是指建设工程项目建成后,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和正常的使用条件下,保证使用安全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设备系统性能稳定、可靠。

(3)项目观感性质量控制 (4)项目经济性质量控制 (5)项目施工可行性质量控制

32、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向所有的施工实施单位进行详细的设计交底。

意图:使实施单位充分理解设计意图,了解设计内容和技术要求,明确质量控制的重点和难点 目的:深入发现和解决各专业设计之间可能存在的矛盾,消除施工图的差错。

33、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是质量验收的基本单元。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34、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下级合格才会有上级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记录完整)

35、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35、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外业)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内业)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6、施工过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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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检验批验收时,发现存在严重缺陷的应推倒重做,有一般的缺陷可通过返修或更换器具、设备消除缺陷后重新进行验收; (2)个别检验批发现某些项目或指标(如试块强度等)不满足要求难以确定是否验收时,应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当鉴定结果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时,应予以验收;

(3)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以验收;

(4)严重质量缺陷或超过检验批范围内的缺陷,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以后,认为不能满足最低限度的安全储备和使用功能,则必须进行加固处理,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责任方应承担经济责任;

(5)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后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严禁验收。 +36、竣工质量验收的要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6)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8)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37、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下级合格,上级才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37、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施工范围和质量标准完成施工任务后,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质量检查评定。自检合格后,向现场监理机构提交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报告,要求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

+37、具备下列条件时,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37、正式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 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会议。

38、竣工验收备案:

(1) 我国实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均应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备案。

(2)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 日内备案。(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备案。)

(3)备案部门在收到备案文件资料后的15 日内,对文件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工程,在验收备案表上加盖\"竣工验收备案专用章\",并将一份退建设单位存档。如审查中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4) 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组织竣工验收,擅自交付使用的;<2>验收不合格,擅自交付使用的;<3>对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的。

39、按事故造成损失的程度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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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0、按事故责任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

(2)操作责任事故: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或振捣疏漏造成?昆凝土质量事故等。 (3)自然灾害事故:

41、施工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

(1)技术原因:水文地质情况判断错误、设计方案错误、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错误 (2)管理原因:不***

(3)社会、经济原因:例如,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无立项、无报建、无开工许可、无招投标、无资质、无监理、无验收的\"七无\"工程,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某些施工企业盲目追求利润而不顾工程质量,在投标报价中随意压低标价,中标后则依靠违法的手段或修改方案追加工程款,甚至偷工减料等,这些因素都会导致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4)人为事故和自然灾害原因:

42、施工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顺序、排队)

(1)事故报告;(2)事故调查;(3)事故的原因分析;(4)制定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5)事故处理;(6)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7)提交事故处理报告

(2) 质量事故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各参建单位名称;<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3>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5>事故报告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3)事故调查主要内容应包括:<1>事故项目及各参建单位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项目有关质量检测报告和技术分析报告;<5>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6>事故责任的认定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7>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43、提交事故处理报告:其内容包括:事故调查的原始资料、测试的数据;事故原因分析和论证结果;事故处理的依据;事故处理的技术方案及措施;实施技术处理过程中有关的数据、记录、资料;检查验收记录;对事故相关责任者的处罚情况和事故处理的结论等。

44、施工质量缺陷处理的基本方法(考归类) (1)返修处理:混凝土表面质量缺陷 (2)加固处理:危及结构承载力

(3)返工处理:不具备补救可能性。例如,某防洪堤坝填筑压实后,其压实土的干密度未达到规定值,经核算将影响土体的稳定且不满足抗渗能力的要求,须挖除不合格土,重新填筑,重新施工,并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按法定时间和程序及时向施工企业报告事故的状况。

(4)使用:无法返工,卸载减荷

(5)不作处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出现的质量缺陷,经检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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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6) 报废处理:安全无法保障

45、分层法的基本原理:对工程质量状况的调查和质量问题的分析,必须分门别类地进行,以便准确有效地找出问题及其原因之所在,这就是分层法的基本思想。

46、分层法的实际应用:应用分层法的关键是调查分析的类别和层次划分,根据管理需要和统计目的取得原始数据。 (1)按施工时间分,如月、日、上午、下午、白天、晚间、季节; (2) 按地区部位分,如区域、城市、乡村、楼层、外墙、内墙; (3) 按产品材料分,如产地、厂商、规格、品种; (4) 按检测方法分,如方法、仪器、测定人、取样方式; (5) 按作业组织分,如工法、班组、工长、工人、分包商; (6) 按工程类型分,如住宅、办公楼、道路、桥梁、隧道; (7) 按合同结构分,如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

47、因果分析图(也称鱼刺图)法的基本原理(主要作用):其基本原理是对每一个质量特性或问题,逐层深入排查可能原因,然后确定其中最主要原因,进行有的放矢的处置和管理。

48、因果分析固法应用时的注意事项:

(1)一个质量特性或一个质量问题使用一张图分析;

(2)通常采用QC 小组活动的方式进行,集思广益,共同分析; (3)必要时可以邀请小组以外的有关人员参与,广泛听取意见; (4)分析时要充分发表意见,层层深入,排出所有可能的原因;

(5)在充分分析基础上,由各参与人员采用技票或其他方式,从中选择多数人达成共识的最主要原因。

49、排列图法的应用(找问题) :将其中累计频率0~80%定为A 类问题,即主要问题,进行重点管理;将累计频率在80%~90% 区间的问题定为B 类问题,即次要问题,作为次重点管理;将其余累计频率在90%~100%区间的问题定为C 类问题,即一般问题,按照常规适当加强管理。(教材P210)

+49、直方图法的主要用途:

(1)整理统计数据,了解统计数据的分布特征,即数据分布的集中或离散状况,从中掌握质量能力状态。 (2) 观察分析生产过程质量是否处于正常、稳定和受控状态以及质量水平是否保持在公差允许范围内。 +49、直方图的形状观察分析:

(1)直方图的分布形状及分布区间宽窄是由质量特性统计数据的平均值和标准偏差所决定的。 (2)正常直方图呈正态分布,其形状特征是中间高、两边低、成对称。

(3)直方图,出现异常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过程存在影响质量的系统因素,或收集整理数据制作直方图的方法不当所致。 50、质量监督的性质:质量监督的性质属于行政执法行为,是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下简称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包括工程实体质量监督和工程质量行为监督。

+50、质量监督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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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2) 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3) 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4) 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5) 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6) 组织或者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7) 定期对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统计分析;(8) 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51、质量监督程序:

(1)在工程项开工前受理建设单位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督机构接受建设单位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申报手续,并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签发有关质量监督文件。建设单位凭工程质量监督文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3)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质量行为进行抽查、抽测:

<1>监督机构按计划在施工现场对建筑材料、设备和工程实体进行监督抽样,委托符合法定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2>对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各方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企业的工程经营资质证书和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按建设程序规定的开工前必须办理的各项建设行政手续是否齐全完备;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等文件及其审批手续和实际执行'情况;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工程质量检查记录等。

(4)监督工程竣工验收:重点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同时对质量监督检查中提出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检查其整改情况。

(6)建立工程质量监督档案:项目工程质量监督档案按单位工程建立。要求归档及时,资料记录等各类文件齐全,经监督机构负责久签字后归档,按规定年限保存。

第六章

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该具备的条件包括以下几项: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履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1)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3、自行招标与委托招标: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招标事宜。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乙两级。其中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能承担工程投资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费与拆

迁补偿费) 1 亿元以下的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招标信息的发布与修正:

(1)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应在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一致。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至少在一家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3)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自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

(4)投标人必须自费购买相关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于所附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向技标人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投标人退还设计文件的,招标人应当向投标人退还押金。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售出后,不予退还。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后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擅自终止招标。

4、招标信息的修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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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限: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发出;(即开标时间往前15天)

(2) 形式:所有澄清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3) 全面:所有澄清文件必须直接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由于修正与澄清文件是对于原招标文件的进一步补充或说明,因此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应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5、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技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技标人:

(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元关;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顶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中标条件; (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6)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技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技标人或者投标人。

6、标前会议:无论是会议纪要还是对个别投标人的问题的解答,都应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一个获得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以保证招标的公平和公正。但对问题的答复不需要说明问题来源。会议纪要和答复函件形成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都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应以补充文件为准。

7、评标:

(1)评标分为评标的准备、初步评审、详细评审、编写评标报告等过程。

(2)初步评审主要是进行符合性审查,即重点审查技标书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3)详细评审是评标的核心,是对标书进行实质性审查,包括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 (4)评标方法可以采用评议法、综合评价法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等

(5)评标结束应该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1至3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8、研究招标文件的重点应放在投标者须知、合同条款、设计图纸、工程范围及工程量表上,还要研究技术规范要求,看是否有特殊的要求。

9、投标人须知:首先,投标人需要注意招标工程的详细内容和范围,避免遗漏或多报;其次,还要特别注意投标文件的组成;还要注意招标答疑时间、技标截止时间等重要时间安排。

10、复核工程量:单价合同、总价合同都要复核工程量。对于单价合同,尽管是以实测工程量结算工程款,但投标人仍应根据图纸仔细核算工程量,当发现相差较大时,投标人应向招标人要求澄清。

11、施工方案应由投标单位的技术负责人主持制定。 12、正式投标:

(1)注意投标的截止日期: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且投标人不可以再替换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也不可以补充或修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停止所有相关活动)。若此时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投标文件的完备性: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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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标书的标准:基本内容是:签章、密封(有公章或名章之一即可)。如果不密封或密封不满足要求,投标无效。 (4)投标的担保:投标需要提交投标担保。

无效投标(废标)的几种情形:(1) 截止时间后送达;(2) 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没有作出响应;(3)无公章且无名章;(4)未提交投标担保

13、招标人通过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或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招标邀请,为要约邀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在约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为要约;招标人通过评标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为承诺;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成立并生效。

14、合同谈判的内容:

(1)关于工程内容和范围的确认:在谈判中双方达成一致的内容,包括在谈判讨论中经双方确认的工程内容和范围方面的修改或调整,应以文字方式确定下来,并以\"合同补遗\"或\"会议纪要\"方式作为合同附件,并明确它是构成合同的一部分。

(2)关于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双方尚可对技术要求、技术规范和施工技术方案等进行进一步讨论和确认,必要的情况下甚至可以变更技术要求和施工方案。

(3)关于价格调整条款:

<1>对于工期较长的建设工程,容易遭受货币贬值或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可能给承包人造成较大损失。价格调整条款可以比较公正地解决这一承包人无法控制的风险损失。(在签订合同的谈判中,为了防范货币贬值或者通货膨胀的风险,招标人和中标人一般通过确定价格调整条款约定风险分摊方式)

<2>无论是单价合同还是总价合同,都可以确定价格调整条款

<3>有时最终的合同价格调整金额会很大,远远超过原定的合同总价,因此承包人在投标过程中,尤其是在合同谈判阶段务必对合同的价格调整条款予以充分的重视。

(4)关于合同款支付方式的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付款分四个阶段进行,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最终付款和退还保留金。 15、承包人应力争以维修保画来代替业主扣留的保留金。与保留金相比,维修保函对承包人有利,主要是因为可提前取回被扣留的现金,而且保函是有时效的,期满将自动作废。

16、关于合同协议的补遗:在合同谈判阶段双方谈判的结果一般以《合同补遗》的形式,有时也可以以《合同谈判纪要》形式,形成书面文件。

+16、签订合同:

(1)双方在合同谈判结束后,应按上述内容和形式形成一个完整的合同文本草案,经双方代表认可后形成正式文件。双方核对无误后,由双方代表草签,至此合同谈判阶段即告结束。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字后,即受法律保护。但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必须遵守法律。对于违反法律的条款,即使由合同双方达成协议并签了字,也不受法律保障。

1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咨询合同等属于委托合同。

18、种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一般都由以下3 部分组成:(1)协议书;(2) 通用条款;(3) 专用条款。(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不一致时,以专用条款为准)。

19、合同条款的优先顺序 (以排在前面的为准) :(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

20、施工合同中对\"日期和期限\"的定义:

(4)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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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6)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 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 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

21、施工合同中对\"合同价格和费用\"的定义:

(4)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

(5) 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22、发包方的责任与义务 (干活之外的事都属于发包方的责任与义务) :

(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2)对化石、文物的保护: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3)出人现场的权利; (4)场外交通;(5)场内交通;(6)许可或批准(夜间施工许可证由施工单位办理,建设单位出资); (7)提供施工现场: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8)提供施工条件; (9)提供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10)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11)支付合同价款;(12)组织竣工验收;(13)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23、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 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 2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赔钱、赔时间、赔合理损失。

①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②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③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④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 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⑤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⑥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⑦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25、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26、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工期。

27、竣工日期: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并在工程接收证书中载明:因发包人原因,未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42 天内完成竣工验收,或完成竣工验收不予签发工程接收证书的,以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工程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28、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监理人进行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29、隐蔽工程检查:

(1)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

(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 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 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

(3)重新检查(常考):承包人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发包人或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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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由承包人承担。

(4) 承包人私自覆盖(自行承担):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无论工程隐蔽部位质量是否合格,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

30、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 个月。

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及合同约定承担保修责任。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转移占有之日起算。

32、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将后7 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 天内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14 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

33、物资采购交货期限(常考):交货日期的确定可以按照下列方式: (1)供货方负责送货的,以采购方收货戳记的日期为准; (2)采购方提货的,以供货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

(3)凡委托运输部门或单位运输、送货或代运的产品,一般以供货方发运产品时承运单位签发的日期为准,不是以向承运单位提出申请的日期为准。

+33、价格:

(1)有国家定价的材料,应按国家定价执行;

(2)按规定应由国家定价的但国家尚无定价的材料,其价格应报请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价格。

+33、对于提前交货的情况,如果属于采购方自提货物,采购方接到提前提货通知后,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拒绝提前提货。对于供货方提前发运或交付的货物,采购方仍可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而且对多交货部分,以及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在代为保管期内实际支出的保管、保养费由供货方承担。

34、工程承包人{总承包单位}的主要责任和义务:

(1)分包人对总包合同的了解:承包人应提供总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阅。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内容除外)。

(2) 项目经理应按分包合同的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提供所需的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分包人应在约定时间后24 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及延误的后果通知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通知后48 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因延误造成的损失。

(3) 承包人的工作:干活之外的事

35、专业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带技术,与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比较:教材P295、P298)

分包人与发包人的关系(年年考):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或工程师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承包人允许,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工程师,也不得直接接受发包人或工程师的指令。如分包人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直接工作联系,将被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36、分包合同价款与总包合同相应部分价款无任何连带关系。 37、施工劳务分包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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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2)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1>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2>满足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信及施工道路畅通;<3>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资料;<4>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和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总包合同中,总包人编制;分包合同中,分包人编制;劳务分包合同中,承包人编制)

(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6)按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7、劳务分包人的主要义务:

(1)对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人工作;未经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 (3)自觉接受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d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4)劳务分包人须服从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5)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38、保险(常考):

(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发包人办,承包人催,与劳务分包人没关系)

(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总包办保险)

(3)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同2)

(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办)

(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39、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1)全部工作完成,经承包人认可后14 天内,劳务分包人向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 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 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3)劳务分包人和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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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禁止转包或再分包:劳务分包人不得将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 41、项目总承包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1)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规范、工程的功能、规模、考核目标和竣工日期,完成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和(或)指导竣工后试验等工作,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自费修复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设计、文件、设备、材料、部件、施工中存在的缺陷,或在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中发现的缺陷。

(3)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发包人的要求,提交相关报表。报表的类别、名称、内容、报告期、提交时间和份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 承包人有权根据4.6.4 款承包人的复工要求、14.9 款付款时间延误和17 条不可抗力的约定,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暂停通知。除此之外,凡因承包人原因的暂停,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由其自负,造成关键路径延误的应自费赶上。

(5) 对因发包人原因给承包人带来任何损失、损害或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承包人有权要求赔偿和(或)延长竣工日期。 42、发包人的义务和权利:

(1)负责办理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取得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完成拆迁补偿工作,使项目具备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开工条件,并提供立项文件。

(2) 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

(3) 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和适用法律关于安全、质量、标准、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等强制性标准和规范的规定,对承包人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等实施工作提出建议、修改和变更,但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4) 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人原因给发包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和损害,提出赔偿。

(5) 发包人认为必要时,有权以书面形式发出暂停通知。其中,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暂停,给承包人造成的费用增加,由发包人承担,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42、施工中承包人的义务:(1)放线;(2)施工组织设计;(3)提交临时占地资料;(4)临时用水、用电等;(5)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6)施工过程中需通知办理的批准;(7)提供施工障碍资料;(8)新发现的施工障碍。

43、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 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 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 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监理签发开工令) (15) 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监理签发暂停令、复工令)

44、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 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45、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 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 涉嫌犯罪的;(4) 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 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

46、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主要有三种,即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补偿合同。

47、单价合同的特点是单价优先,例如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中,业主给出的工程量清单表中的数字是参考数字,而实际工程款则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中确定的单价计算。当总价和单价的计算结果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调整总价。

48、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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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单价合同条件下,无论发生哪些影响价格的因素都不对单价进行调整,因而对承包商而言就存在一定的风险。 (2)当采用变动单价合同时,合同双方可以(在签约时)约定一个估计的工程量,(允许变动单价的情况:)当①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同时还应该约定如何对单价进行调整;当然也可以约定,当②通货膨胀达到一定水平或者③国家发生变化时,可以对哪些工程内容的单价进行调整以及如何调整等。因此,承包商的风险就相对较小。

49、总价合同又分固定总价合同和变动总价合同两种。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双方结算比较简单,但是由于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因此报价中不可避免地要增加一笔较高的不可预见风险费。承包商的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价格风险,二是工作量风险。

+49、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双方结算比较简单,但是由于承包商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因此报价中不可避免地要增加一笔较高的不可预见风险费。承包商的风险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价格风险,二是工作量风险。价格风险有报价计算错误、漏报项目、物价和人工费上涨等;工作量风险有工程量计算错误、工程范围不确定、工程变更或者由于设计深度不够所造成的误差等。(即全部工程量和通货膨胀的风险)

50、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小项目):(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

+50、对于变动总价合同,在工程施工承包招标时,施工期限一年左右的项目一般实行固定总价合同,通常不考虑价格调整问题,以签订合同时的单价和总价为准,物价上涨的风险全部由承包商承担。但是对建设周期一年半以上的工程项目,则应考虑下列因素引起的价格变化问题:

(1)劳务工资以及材料费用的上涨;

(2) 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如运输费、燃料费、电力等价格的变化; (3) 外汇汇率的不稳定;

(4) 国家或者省、市立法的改变引起的工程费用的上涨。 51、成本加酬金合同通常用于如下情况:

(1)工程特别复杂,工程技术、结构方案不能预先确定,或者尽管可以确定工程技术和结构方案,但是不可能进行竞争性的招标活动并以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的形式确定承包商,如研究开发性质的工程项目;

(2) 时间特别紧迫,如抢险、救灾工程,来不及进行详细的计划和商谈。 +51、对业主而言,成本加酬金合同的优点有:

(1)可以通过分段施工缩短工期,而不必等待所有施工图完成才开始招标和施工;

(2)可以减少承包商的对立情绪,承包商对工程变更和不可预见条件的反应会比较积极和快捷; (3)可以利用承包商的施工技术专家,帮助改进或弥补设计中的不足; (4)业主可以根据自身力量和需要,较深入地介人和控制工程施工和管理;

(5)也可以通过确定最大保证价格约束工程成本不超过某一限值,从而转移一部分风险。

52、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必考):(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3)成本加奖金合同;(4)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

(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当直接费超过原估算成本的一定比例时,固定的报酬也要增加。在工程总成本一开始估计不准,可能变化不大的情况下,采用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一般在工程初期很难描述工作范围和性质,或工期紧迫,无法按常规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时采用。 (3)成本加奖金合同:当图纸、规范等准备不充分,不能据以确定合同价格,而仅能制定一个估算指标时可采用这种形式。 (4)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如果实际成本超过合同中规定的工程成本总价,由承包商承担所有的额外费用,若实施过程中节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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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节约的部分归业主,或者由业主与承包商分享,在合同中要确定节约分成比例。

+52、当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或CM模式时,业主与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或CM单位的合同一般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53、工程合同凤险产生的原因:

(1)合同的不确定性;(2) 在复杂的、无法预测的世界中;(3) 合同的语句表达不清晰、不细致、不严密、矛盾等而可能造成合同的不完全;(4) 由于合同双方的疏忽未就有关的事宜订立合同,而使合同不完全。(5) 交易成本的存在。(6) 信息的不对称

、施工合同凤险的类型: (1)项目外界环境风险

(2)项目组织成员资信和能力风险:如业主经常改变主意,如改变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打乱工程施工秩序,发布错误指令,非正常地干预工程但又不愿意给予承包商以合理补偿等

(3)管理风险:承包商投标策略错误,错误理解业主意图和招标文件,导致实施方案错误、报价失误等。 55、保险责任可以划分为基本责任和特约责任。

56、各类保险合同由于标的的差异,除外责任不尽相同,但比较一致的有以下几项:

(1)投保人故意行为所造成的损失;(2) 因被保险人不忠实履行约定义务所造成的损失F(3) 战争或军事行为所造成的损失;(4) 保险责任范围以外,其他原因所造成的损失。

57、工程保险种类:包括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承包人设备保险等。

(1)工程一切险:按照我国保险制度,工程一切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两类。在施工过程中如果麦生保险责任事件使工程本体受到损害,已支付进度款部分的工程属于项目法人的财产,尚未获得支付但已完成部分的工程属于承包人的财产,因此要求投保人办理保险时应以双方名义共同投保。为了保证保险的有效性和连贯性,国内工程通常由项目法人办理保险,国际工程一般要求承包人办理保险。如果承包商不愿投保工程一切险,也可以就承包商的材料、机具设备、临时工程、已完工程等分别进行保险,但应征得业主的同意。一般来说,集中投保工程一切险,可能比分别投保的费用要少。

(2)第三者责任险:被保险人也应是项目法人和承包人。该险种一般附加在工程一切险中。 58、担保额度和有效期: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施工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技标总价的2%. 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一般不超过勘察设计费投标报价的2% ,最多不超过10 万元人民币。

国际上常见的投标担保的保证金数额为2%~5% 。

59、CIP 保险(一揽子保险)的优点:(1)以最优的价格提供最佳的保障范围;(2) 能实施有效的风险管理;(3) 降低赔付率,进而降低保险费率;(4) 避免诉讼,便于索赔。

+59、担保的方式:我国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五种: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1) 保证担保,又称第三方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2)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所拥有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从将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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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质押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从将该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中优先受偿。

(4)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另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建设工程中采用的投标担保、履约保函等方式,属于我国担保法中的定金担保。

60、建设工程中常采用的担保种类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支付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保修担保等。其中,以保护发包人合法权益为目的的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保修担保等。

+60、投标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书、同业担保书和投标保证金担保方式,多数采用银行投标保函和技标保证金担保方式,具体方式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61、履约担保:中标人向招标人担保

(1)履约担保的含义:谓履约担保,是指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中标的投标人提交的保证履行合同义务和责任的担保。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始于工程开工之日,终止日期则可以约定为工程竣工交付之日或者保修期满之日。

(2)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履约担保书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也可以采用同业担保的方式。在保修期内,工程保修担保可以采用预留保留金的方式。

<1>银行履约保函:分为有条件银行保函和无条件银行保函。 ①通常为合同金额的10%左右

②有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由发包人或工程师出具证明说明情况,并由担保人对已执行合同部分和未执行部分加以鉴定,确认后才能收兑银行保函,由发包人得到保函中的款项。建筑行业通常倾向于采用有条件的保函。

③无条件的保函是指下述情形:在承包人没有实施合同或者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人只要看到承包人违约,不需要出具任何证明和理由就可对银行保函进行收兑。

<2>履约担保书:由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开具履约担保书,当承包人在执行合同过程中违约时,开出担保书的担保公司或者保险公司用该项担保金去完成施工任务或者向发包人支付完成该项目所实际花费的金额,但该金额必须在保证金的担保金额之内。

(3)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

6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一般逐月从工程付款中扣除,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也相应逐月减少。 (1)预付款担保的比例:一般为合同金额的10% (2)预付款担保的形式

<1>银行保函:预付款担保的主要形式是银行保函。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通常与发包人的预付款是等值的。预付款一般逐月从工程付款中扣除,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也相应逐月减少。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应当定期从发包人处取得同意此保函减值的文件,并送交银行确认。承包人还清全部预付款后,发包人应退还预付款担保,承包人将其退回银行注销,解除担保责任。

<2>发包人与承包人约定的其他形式:也可由担保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或采取抵押等担保形式。

(3)预付款担保的作用:预付款担保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证承包人能够按合同规定进行施工,偿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全部预付金额。如果承包人中途毁约,中止工程,使发包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全部预付款,则发包人作为保函的受益人有权凭预付款担保向银行索赔该保函的担保金额作为补偿。

+62、由承包人(投标人)提交的担保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工程保修担保。

63、支付担保的形式:(1)银行保函;(2) 履约保证金;(3) 担保公司担保。发包人的支付担保实行分段滚动担保。支付担保的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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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工程合同总额的20%——25%。确保工程费用及时支付到位,以保护承包人合法权益为目的。

+63、合同分析的目的和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分析合同中的漏洞,解释有争议的内容;(2)分析合同风险,制定风险对策l(3)合同任务分解、落实 、承包人的主要任务:

(1)承包人的总任务,即合同标的。承包人在设计、采购、制作、试验、运输、施工、安装、验收、试生产、缺陷责任期维修等方面的主要责任,施工现场的管理,给业主的管理人员提供生活和工作条件责任。

(2) 工作范围。它通常由合同中的工程量清单、图纸、工程说明、技术规范所定义。工程范围的界限应很清楚,否则会影响工程变更和索赔,特别对固定总价合同。在合同实施中,如果工程师指令的工程变更属于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则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执行;如果工程变更超过承包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则可向业主提出工程变更的补偿要求。

(3) 关于工程变更的规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变更程序非常重要,通常要作工程变更工作流程图,并交付相关的职能人员。工程变更的补偿范围,通常以合同金额一定的百分比表示。通常这个百分比越大,承包人的风险越大。工程变更的索赔有效期,由合同具体规定,一般为28 天,也有14 天的。一般这个时间越短,对承包人管理水平的要求越高,对承包人越不利。

+、发包人的责任: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人的责任进行分析时,主要分析其合作责任。 (1)业主雇用工程师并委托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业主的部分合同责任;

(2)业主和工程师有责任对平行的各承包人和供应商之间的责任界限作出划分,对这方面的争执作出裁决,对他们的工作进行协调,并承担管理和协调失误造成的损失;

(3)及时作出承包人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决策,如下达指令、履行各种批准手续、作出认可、答复请示,完成各种检查和验收手续等;

(4)提供施工条件,如及时提供设计资料、图纸、施工场地、道路等; (5)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及时接收已完工程等。

+、在合同分析中,应对重要的验收要求、时间、程序以及验收所带来的法律后果作说明。 65、竣工验收合格即办理移交。移交作为一个重要的合同事件,同时又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1)业主认可并接收工程,承包人工程施工任务的完结;(2)工程所有权的转让;(3)承包人工程照管责任的结束和业主工程照管责任的开始;(4)保修责任的开始;(5)合同规定的工程款支付条款有效。

+65、合同交底的任务:

(1)在进行合同分析以后,应由合同管理人员向各层次管理者作”合同交底”,即由承包人的合同管理人员向其内部管理人员交底。(即指合同管理人员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合同分析结果)

(2)项目经理或合同管理人员应将各种任务或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小组、人员或分包单位。此活动属于合同交底的内容。

(3) 合同交底的目的和任务如下:<1>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理解;<2>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分包人;<3>将工程项目和任务分解,明确其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实施的注意要点等;<4>明确各项工作或各个工程的工期要求;<5>明确成本目标和消耗标准;<6>明确相关事件之间的逻辑关系;<7>明确各个工程小组(分包人)之间的责任界限;<8>明确完不成任务的影响和法律后果;<9>明确合同有关各方(如业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义务。

66、承包的任务:

(1)工程施工的质量,包括材料、构件、制品和设备等的质量以及施工或安装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2) 工程进度,是否在预定期限内施工,工期有无延长,延长的原因是什么等; (3) 工程数量,是否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有无合同规定以外的施工任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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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成本的增加和减少。

67、合同实施的偏差分析:(1)产生偏差的原因分析(2)合同实施偏差的责任分析(3)合同实施趋势分析 68、合同实施偏差调整措施:

(1)组织措施;如增加人员投人,调整人员安排,调整工作流程和工作计划等; (2)技术措施;如变更技术方案,采用新的高效率的施工方案等; (3)经济措施;如增加技人,采取经济激励措施等;

(4)合同措施:如进行合同变更,签订附加协议,采取索赔手段等。 69、工程变更的程序:

(1) 提出工程变更:根据工程实施的实际情况,可以根据需要提出工程变更的单位有:<1>承包商;<2>业主方;<3>设计方。 (2) 工程变更的批准:工程师批准,工程师发出(工程师发出工程变更的权力); (3) 工程变更指令的发出及执行:

工程变更指示的发出有两种形式: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一般情况下要求用书面形式发布变更指示,如果由于情况紧急而来不及发出书面指示,承包人应该根据合同规定要求工程师书面认可。

根据工程惯例,除非工程师明显超越合同权限,承包人应该无条件地执行工程变更的指示。即使工程变更价款没有确定,或者承包人对工程师答应给予付款的金额不满意,承包人也必须一边进行变更工作,一边根据合同寻求解决办法。变更价款没确定时,应边干边确定价款。

+69、工程变更的责任分析与补偿要求:

(1)由于业主要求、部门要求、环境变化、不可抗力、原设计错误等导致的设计修改,应该由业主承担责任。由此所造成的施工方案的变更以及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应该向业主索赔。

(2)由于承包人的施工过程、施工方案出现错误、疏忽而导致设计的修改,应该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3)施工方案变更要经过工程师的批准,不论这种变更是否会对业主带来好处(如工期缩短、节约费用)。

由于承包人的施工过程、施工方案本身的缺陷而导致了施工方案的变更,由此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长应该由承包人承

担责任。

业主向承包人授标前(或签订合同前),可以要求承包人对施工方案进行补充、修改或作出说明,以便符合业主的要求。在授

标后(或签订合同后)业主为了加快工期、提高质量等要求变更施工方案,由此所引起的费用增加可以向业主索赔。

+69、施工分包单位的选择可由业主指定,也可以在业主同意的前提下由施工总承包或者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自主选择,其合同既可以与业主签订,也可以与施工总承包或者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签订。一般情况下,无论是业主指定的分包单位还是施工总承包或者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选定的分包单位,其分包合同都是与施工总承包或者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签订。对分包单位的管理责任,也是由施工总承包或者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承担。

必须明确的是,对施工分包单位进行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是施工总承包单位或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 +69、分包管理的内容:

(1)成本控制:对于业主指定分包,如果不是由业主直接向分包支付工程款,则要把握分包工程款的支付时间,一定要在收到业主的工程款之后才能支付,并应扣除管理费、配合费和质量保证金等。

(2)进度控制:在工程进展过程中,承包单位还应该积极为分包工程的施工创造条件,及时审核和签署有关文件,保证材料供应,协调好各分包单位之间的关系,按照施工分包合同的约定履行好施工总承包人的职责。

(3)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应该在承包人和分包人自检合格的基础上由总包单位提请监理工程师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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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分包管理的方法:

(1)分包单位的选择应该经过严格考察,并经业主和工程监理机构的认可,其资质类别和等级应该符合有关规定。 (2)要对分包单位的劳动力组织及计划安排进行审批和控制

(3)要责成分包单位建立责任制,将项目的质量、安全等保证体系贯彻落实到各个分包单位、各个施工环节,督促分包单位对各项工作的落实。

(4)应该建立工程例会制度,及时反映和处理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70、不良行为记录信息的公布时间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布期限一般为6个月至3年;良好行为记录信息公布期限一般为3年。

+70、承包商向业主的索赔:

(1)因合同文件引起的索赔:<1>有关合同文件的组成问题引起的索赔;<2>关于合同文件有效性引起的索赔;<3>因图纸或工程量表中的错误而引起的索赔。

(2)有关工程施工的索赔:<1>地质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2>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3>增减工程量的索赔;<4>各种额外的试验和检查费用的偿付;<5>工程质量要求的变更引起的索赔;<6>指定分包商违约或延误造成的索赔;<7>其他有关施工的索赔。

(3)关于价款方面的索赔:<1>关于价格调整方面的索赔; <2>关于货币贬值和严重经济失调导致的索赔;<3>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

(4)关于工期的索赔:<1>关于延长工期的索赔;<2>由于延误产生损失的索赔F<3>赶工费用的索赔。

(5)特殊风险和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1>特殊风险的索赔特殊风险一般是指战争、敌对行动、人侵行为、核污染及冲击波破坏、叛乱、、、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等;<2>人力不可抗拒灾害的索赔:人力不可抗拒灾害主要是指自然灾害,由这类灾害造成的损失应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在许多合同中承包人以业主和承包人共同的名义技保工程一切险,这种索赔可同业主一起进行。

①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即施工期间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通常不能预见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例如地质条件与预计的(业主提供的资料)不同,出现未预见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导致承包人损失,这类风险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即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

②不可抗力事件引起的索赔:在新版FIDIC 施工合同条件中,不可抗力通常是满足以下条件的特殊事件或情况:一方无法控制的、该方在签订合同前不能对之进行合理防备的、发生后该方不能合理避免或克服的、不主要归因于他方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导致承包人损失,通常应该由发包人承担,即承包人可以据此提出索赔;

(6)工程暂停、终止合同的索赔:<1>施工过程中,工程师有权下令暂停全部或任何部分工程,只要这种暂停命令并非承包人违约或其他意外风险造成的,承包人不仅可以得到要求工期延长的权利,而且可以就其停工损失获得合理的额外费用补偿。<2>终止合同和暂停工程的意义是不同的。有些是由于意外风险造成的损害十分严重因而终止合同,也有些是由\"错误\"引起的合同终止,例如业主认为承包人不能履约而终止合同,甚至从工地驱逐该承包人。

(7)财务费用补偿的索赔:是指因各种原因使承包人财务开支增大而导致的贷款利息等财务费用。 71、构成施工项目索赔条件的事件: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费用的损失;

(2) 因工程变更(含设计变更、发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工程变更,以及承包人提出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造成的时间、费用损失;

(3) 由于监理工程师对合同文件的歧释、技术资料不确切,或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施工条件的改变,造成了时间、费用的增加;

(4) 发包人提出提前完成项目或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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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包人延误支付期限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 对合同规定以外的项目进行检验,且检验合格,或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项目缺陷的修复所发生的损失或费用; (7) 非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暂时停工; (8) 物价上涨,法规变化及其他。 72、索赔成立的条件:

(1)有损失:与合同对照,事件己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索赔方不是责任方: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及时索赔: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以上三个条件缺一不可。

73、索赔的依据:(1)合同文件;(2) 法律、法规;(3) 工程建设惯例。 74、向工程师递交书面索赔意向书是索赔工作程序的第一步。

75、索赔文件的提交:承包人必须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 天内或经过工程师同意的其他合理时间内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详细的索赔文件和有关资料。如果干扰事件对工程的影响持续时间长,承包人则应按工程师要求的合理间隔(一般为28 天) .提交中间索赔报告,并在干扰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 天内提交一份最终索赔报告。否则将失去就该事件请求补偿的索赔权利。

76、索赔文件的主要内容:

(1)总述部分:概要论述索赔事项发生的日期和过程;承包人为该索赔事项付出的努力和附加开支;承包人的具体索赔要求。 (2)论证部分:论证部分是索赔报告的关键部分,其目的是说明自己有索赔权,是索赔能否成立的关键。

(3)索赔款项(和/或工期)计算部分:如果说索赔报告论证部分的任务是解决索赔权能否成立,则款项计算是为解决能得多少款项。前者定性,后者定量。

(4)证据部分:

77、索赔文件首先应该交由工程师审核 78、索赔费用的计算:

(1) 材料费的索赔包括:由于索赔事项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承包人责任工程延期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超期储存费用。材料费中应包括运输费、仓储费以及合理的损耗费用。如果由于承包人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损坏失效,则不能列入索赔计价。

(2)窝工费的计算,如系租赁设备,一般按实际租金和调进调出费的分摊计算;如系承包人自有设备,一般按台班折旧费计算,而不能按台班费计算。(常考)

(3) 利润: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文件有缺陷或技术性错误、业主未能提供现场等引起的索赔,承包人可以列人利润。但对于工程暂停的索赔,一般监理工程师很难同意在工程暂停的费用索赔中加进利润损失。

79、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有: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和修正的总费用法。

(1)实际费用法:实际费用法是计算工程索赔时最常用的一种方法。用实际费用法计算时,在直接费的额外费用部分的基础上,再加上应得的间接费和利润,即是承包人应得的索赔金额。(即实际费用法的计算原则是以承包商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支为依据)

80、按照索赔要求和结果划分工程延误可以分为可索赔延误和不可索赔延误。

81、按照延误工作所在的工程网络计划的线路性质,工程延误划分为关键线路延误和非关键线路延误。由于关键线路上任何工作(或工序)的延误都会造成总工期的推迟,因此,非承包商原因造成关键线路延误都是可索赔延误。而非关键线路上的工作一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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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机动时间,其延误是否会影响到总工期的推迟取决于其总时差的大小和延误时间的长短。如果延误时间少于该工作的总时差,业主一般不会给予工期顺延,但可能给予费用补偿;如果延误时间大于该工作的总时差,非关键线路的工作就会转化为关键工作,从而成为可索赔延误。

+81、按照延误事件之间的关联性,程延误划分为单一延误、共同延误和交叉延误

+81、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 (3) 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 (4) 发包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 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 (5)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 (6) 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 (7) 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 82、工期索赔的计算方法

(1)直接法:如果某干扰事件直接发生在关键线路上,造成总工期的延误,可以直接将该干扰事件的实际干扰时间(延误时间)作为工期索赔值。

(2)比例分析法:如果某干扰事件仅仅影响某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要分析其对总工期的影响,可以采用比例分析法。

采用比例分析法时,可以按工程量的比例进行分析,例如:某工程基础施工中出现了意外情况,导致工程量由原来的2800m3 增加到3500m3 ,原定工期是40天,则承包商可以提出的工期索赔值是:

工期索赔值=原工期×新增工程量/原工程量=40X C3500-2800) /2800=10 天

本例中,如果合同规定工程量增减10% 为承包商应承担的风险,则工期索赔值应该是: 工期索赔值=40X C3500-2800X 110%)/2800=6 天 (3)网络分析法

83、FIDIC 于1999年版共四本,它们是《施工合同条件》、《永久设备和设计一建造合同条件》、《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和《简明合同格式》。

(1) 《施工合同条件》简称“新红皮书”。该合同主要用于由发包人设计的或由咨询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的施工项目。合同计价方式属于单价合同,但也有某些子项采用包干价格。业主委派工程师管理。工程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单价进行结算。一般情况下,单价可随各类物价的波动而调整。业主委派工程师管理合同,监督工程进度、质量,签发支付证书、接收证书和履约证书,处理合同管理中的有关事项。

(2)《永久设备和设计-建造合同条件》简称“新黄皮书”。适用于由承包商做绝大部分设计的工程项目,承包商要按照业主的要求进行设计、提供设备以及建造其他工程(可能包括由士术、机械、电力等工程的组合)。合同计价采用总价合同方式。业主委派工程师管理。

(3)《EPC 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简称“银皮书”。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承包商要负责所有的设计、采购和建造工作,在交钥匙时,要提供一个设施配备完整、可以投产运行的项目。合同计价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只有在某些特定风险出现时才调整价格。该合同条件下,没有业主委托的工程师这一角色,由业主或业主代表管理合同和工程的具体实施。承包商承担较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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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简明合同格式》主要适用于投资额较低的一般不需要分包的建筑工程或设施,或尽管投资额较高,但工作内容简单、重复,或建设周期短。合同计价可以采用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或者其他方式。

84、国际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一般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协商解决争议是最常见也是最有效的方式,也是应该首选的最基本的方式。

85、仲裁的特点:(1)仲裁程序效率高,周期短,费用少;(2) 保密性强。(3) 专业化。

86、DAB (争端裁决委员会) 的任命:可以由一人、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其任命通常有三种方式: (1)常任争端裁决委员;

(2)特聘争端裁决委员会(只在争端发生时任命):由只在发生争端时任命的一名或三名成员组成,他们的任期通常在DAB对该争端发出其最终决定时期满。(合同双方在收到决定后28 天内,均未提出异议,则该决定即是最终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由工程师兼任,其前提是,工程师是具有必要经验和资源的专业咨询工程师。

DAB 的成员一般为工程技术和管理方面的专家,他不应是合同任何一方的代表,与业主、承包商没有任何经济利益及业务联系,与本工程所裁决的争端没有任何联系。

87、DAB 的报酬:对争端裁决委员会及其每位成员的报酬以及支付的条件应由业主、承包商及争端裁决委员会的每位成员协商确定。业主和承包商应该按照支付条件各自支付其中的一半。

88、采用DAB 方式解决争端的优点:

(1) DAB 委员可以在项目开始时就介人项目,了解项目管理情况及其存在的问题。

(2) DAB 委员公正性、中立性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可以保证他们的决定不带有任何主观倾向或偏见。DAB 的委员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实践经验,特别是具有项目施工方面的丰富经验。

(3)周期短,可以及时解决争议。 (4) DAB 的费用较低。

(5) DAB 委员是发包人和承包人自己选择的,其裁决意见容易为他们所接受。

(6)由于DAB 提出的裁决不是强制性的,不具有终局性,合同双方或一方对裁决不满意,仍然可以提请仲裁或诉讼。

第三章

+1、进度控制必须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它包括: 进度目标的分析和论证+动态控制。

(1) 进度目标的分析和论证,其目的是论证进度目标是否合理,进度目标有否可能实现。。如果经过科学的论证,目标不可能实现,则必须调整目标;

(2)动态控制包括:

<1>在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进度计划;

<2>进度计划的跟踪检查与调整;它包括定期跟踪检查所编制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若其执行有偏差,则采取纠偏措施,并视必要调整进度计划。

+1、项目进度控制的目的:

(1)进度控制的目的是通过控制以实现工程的进度目标。

(2)为了实现进度目标,进度控制的过程也就是随着项目的进展,进度计划不断调整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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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进度控制并不仅关系到施工进度目标能否实现,它还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和成本。在工程施工实践中,必须树立和坚持一个最基本的工程管理原则,即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控制工程的进度。

1、项目进度控制的任务:项目进度控制的基准是合同。

(1)业主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控制整个项目实施阶段的进度。包括控制设计准备阶段的工作进度、设计工作进度、施工进度、物资采购工作进度,以及项目动用前准备阶段的工作进度。

(2)设计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依据设计任务委托合同对设计工作进度的要求控制设计工作进度,这是设计方履行合同的义务。另外,设计方应尽可能使设计工作的进度与招标、施工和物资采购等工作进度相协调在国际上设计进度计划主要是各设计阶段的设计图纸(包括有关的说明)的出图计划,出图计划是设计方进度控制的依据,也是业主方控制设计进度的依据。

(3)施工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依据施工任务委托合同对施工进度的要求控制施工进度,这是施工方履行合同的义务。在进度计划编制方面,施工方应视项目的特点和施工进度控制的需要,编制深度不同的控制性、指导性和实施性施工的进度计划,以及按不同计划周期(年度、季度、月度和旬)的施工计划等。(即施工方应视项目的特点和施工进度控制的需要,编制施工进度计划)

(4)供货方进度控制的任务是依据供货合同对供货的要求控制供货进度 2、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系统:

(1) 业主方和项目各参与方可以构建多个不同的建设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系统,如: <1>由多个相互关联的不同计划深度的进度计划组成的计划系统; <2>由多个相互关联的不同计划功能的进度计划组成的计划系统; <3>由多个相互关联的不同项目参与方的进度计划组成的计划系统; <4>由多个相互关联的不同计划周期的进度计划组成的计划系统等。 (2) 由不同深度的计划构成进度计划系统,包括:

<1>总进度规划(计划) ;<2>项目子系统进度规划(计划) ;<3>项目子系统中的单项工程进度计划等。 (3) 由不同功能的计划构成进度计划系统,包括:

<1>控制性进度规划(计划);<2>指导性进度规划(计划);<3>实施性(操作性)进度计划等。

+2、为使业主方各工作部门和项目各参与方方便快捷地获取进度信息,可利用项目信息门户作为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处理平台辅助进度控制。

3、建设工程项目的总进度目标指的是整个工程项目的进度目标,它是在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定义时确定的,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在项目的实施阶段对项目的目标进行控制。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的控制是业主方项目管理的任务(若采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模式,协助业主进行项目总进度目标的控制也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项目管理的任务)。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控制前,首先应分析和论证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

4、在项目的实施阶段,项目总进度应包括:

(1)设计前准备阶段的工作进度;(2) 设计工作进度;(3) 招标工作进度;(4) 施工前准备工作进度;(5) 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进度;(6) 工程物资采购工作进度;(7) 项目动用前的准备工作进度等。

5、总进度目标论证并不是单纯的总进度规划的编制工作,它涉及许多工程实施的条件分析和工程实施策划方面的问题。 6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论证的核心工作是通过编制总进度纲要论证总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

7、总进度纲要的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实施的总体部署;(2) 总进度规划;(3) 各子系统进度规划;(4) 确定里程碑事件的计划进度目标;(5) 总进度目标实现的条件和应采取的措施等。

8、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论证的工作步骤(几乎每年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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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

(2) 项目结构分析; 先项目分析,后进度分析 (3) 进度计划系统的结构分析;

(4) 项目的工作编码; 先分析,后编码 (5) 编制各层进度计划;

(6) 协调各层进度计划的关系,编制总进度计划; 先各层,后总体 (7) 若所编制的总进度计划不符合项目的进度目标,则设法调整; (8) 若经过多次调整,进度目标无法实现,则报告项目决策者。 (1)调查研究和收集资料包括如下工作:

<1>了解和收集项目决策阶段有关项目进度目标确定的情况和资料; <2>收集与进度有关的该项目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资料; <3>收集类似项目的进度资料; <4>了解和调查该项目的总体部署;

<5>了解和调查该项目实施的主客观条件等。

其中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结构分析是根据编制总进度纲要的需要,将整个项目进行逐层分解,并确立相应的工作目录。 10、整个项目划分成多少计划层,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和特点而定。

11、项目的工作编码指的是每一个工作项的编码,编码有各种方式,编码时应考虑下述因素: (1)对不同计划层的标识;(2) 对不同计划对象的标识(如不同子项目) ; (3) 对不同工作的标识(如设计工作、招标工作和施工工作等)。

12、横道图的最大优点是简洁性:横道图计划表中的进度线(横道)与时间坐标相对应,这种表达方式较直观,易看懂计划编制的意图。横道图用于于小型项目或大型项目的子项目。

13、横道图进度计划法存在的问题:

(1)工序(工作)之间的逻辑关系可以设法表达,但不易表达清楚; (2) 适用于手工编制计划;

(3) 没有通过严谨的进度计划时间参数计算,不能确定计划的关键工作、关键路线与时差; (4) 计划调整只能用手工方式进行,其工作量较大; (5) 难以适应大的进度计划系统。

14、我国《工程网络计划技术规程)) JGJ/T 121-99 推荐的常用的工程网络计划类型包括: (1)双代号网络计划;(2) 单代号网络计划;(3) 双代号时标网络计划;(5)单代号搭接网络计划。 15、两个节点加一个箭线才表示一个工作(箭线本身并不是工作)。

16、双代号网络图中,节点应用圆圈表示,并在圆圈内标注编号。一项工作应当只有唯一的一条箭线和相应的一对节点,且要求箭尾节点的编号小于其箭头节点的编号,即i17、在各条线路中,有一条或几条线路的总时间最长,称为关键路线,一般用双线或粗线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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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逻辑关系,包括工艺关系和组织关系。

19、图中④⑤的紧前工作是②④和②③;②③的紧后工作是③⑤和④⑤;②③和②④是平行工作。 20、虚工作不能作紧前工作,也不能做紧后工作,但虚工作可以成为线路的一部分。 21、绘图规则(考判断双代号网络图的正确性) (1)双代号网络图必须正确表达巳确定的逻辑关系。

(2)双代号网络图中,不允许出现循环回路。所谓循环回路是指从网络图中的某一个节点出发,顺着箭线方向又回到了原来出发点的线路。

(3)双代号网络图中,在节点之间不能出现带双向箭头或无箭头的连线。 (4)双代号网络图中,不能出现没有箭头节点或没有箭尾节点的箭线。

(5)当双代号网络图的某些节点有多条外向箭线或多条内向箭线时,为使图形简洁,可使用母线法绘制(但应满足一项工作用一条箭线和相应的一对节点表示),(母线法中,仅开始点和结尾点可以在箭线上引入或引出箭线)

(6)绘制网络图时,箭线不宜交叉。当交叉不可避免时,可用过桥法或指向法

(7)双代号网络图中应只有一个起点节点和一个终点节点,而其他所有节点均应是中间节点。 (8)箭尾结点的编号要小于其箭头结点的编号,即i﹤j。

注意:(1)一项工作应当只有唯一的一条箭线和相应的一对节点。

(2)网络节点的编号顺序应从小到大,可以不连续,但不允许重复。 (3)起点:所有箭头都往外走;终点:所有箭头都朝里去。 (4)相交画半圆

22、双代号时标网络计划:

(1) 时标网络计划中应以实箭线表示工作,以虚箭线表示虚工作,以波形线表示工作的自由时差。 (2)双代号时标网络计划的特点

<1>时标网络计划兼有网络计划与横道计划的优点,它能够清楚地表明计划的时间进程,使用方便; <2>时标网络计划能在图上直接显示出各项工作的开始与完成时间、工作的自由时差及关键线路; <3>在时标网络计划中可以统计每一个单位时间对资源的需要量,以便进行资源优化和调整; <4>箭线受到时间坐标的,当情况发生变化时,对网络计划的修改比较麻烦,往往要重新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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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单代号网络图的绘图规则:

(1)单代号网络图必须正确表达已确定的逻辑关系。 (2) 单代号网络图中,不允许出现循环回路。

(3) 单代号网络图中,不能出现双向箭头或元箭头的连线。

(4) 单代号网络图中,不能出现没有箭尾节点的箭线和没有箭头节点的箭线。 (5) 绘制网络图时,箭线不宜交叉,当交叉不可避免时,可采用过桥法或指向法绘制。

(6) 单代号网络图中只应有一个起点节点和一个终点节点。当网络图中有多项起点节点或多项终点节点时,应在网络图的两端分别设置一项虚工作,作为该网络图的起点节点(St) 和终点节点(Fin) 。

23、单代号搭接网络计划中的搭接关系:

(1)完成到开始时距(FTSi,j) 的连接方法:表示紧前工作i 的完成时间与紧后工作j 的开始时间之间的时距和连接方法。FTS1,2=2表示第一工作结束日到第二工作开始日之间的时间差为2天。例如修一条堤坝的护坡时,一定要等土堤自然沉降后才能修护坡,这种等待的时间就是FTS时距。

(2)完成到完成时距(FTFi,j) 的连接方法:表示紧前工作i 完成时间与紧后工作j 完成时间之间的时距和连接方法。FTF1,2=2表示第一工作结束日到第二工作结束日之间的时间差为2天。例如相邻两工作。

(3)开始到开始时距(STSi,j) 的连接方法:表示紧前工作i 的开始时间与紧后工作j 的开始时间之间的时距和连接方法。STS1,2=2表示第一工作开始日到第二工作开始日之间的时间差为2天。例如道路工程中的铺设路基和浇筑路面,待路基开始工作一定时间为路面工程创造一定工作条件之后,路面工程即可开始进行,这种开始工作时间之间的间隔就是STS 时距。

(4)开始到完成时距(STFi,j)的连接方法:表示紧前工作i的开始时间与紧后工作j的结束时间之间的时距和连接方法,这种时距以STFi,j

表示。STF1,2=2表示第一工作开始日到第二工作完成日之间的时间差为2天。例如要挖掘带有部分地下水的土壤,地下水位以上的土壤可以在降低地下水位工作完成之前开始,而在地下水位以下的土壤则必须要等降低地下水位之后才能开始。

24、网络计划中工作的六个时间参数:

(1)最早开始时间(ESi-j ),是指在各紧前工作全部完成后,工作i-j 有可能开始的最早时刻。 (2)最早完成时间(EFi-j) ,是指在各紧前工作全部完成后,工作l-j 有可能完成的最早时刻。 (3)最迟开始时间(LSi-j) ,是指在不影响整个任务按期完成的前提下,工作i-j必须开始的最迟时刻。 (4)最迟完成时间(LFi-j ) ,是指在不影响整个任务按期完成的前提下,工作l-j必须完成的最迟时刻。 (5)总时差(TFi-j ) ,是指在不影响总工期的前提下,工作i-j 可以利用的机动时间。 总时差TFi-j=最迟开始时间LSi-j-最早开始时间ESi-j=最迟完成时间LFi-j-最早完成时间EFi-j

(6)自由时差(FFi-j ) ,是指在不影响其紧后工作最早开始的前提下,工作l-j 可以利用的机动时间。 自由时差FFi-j=后续工作最早开始时间-前一工作最早完成时间

例:早晨最早8:30上课,最晚9:00上课,课时3小时,最早11:30下课,最晚12:00下课,则:

最早开始时间ESi-j为8:30;最早完成时间EFi-j为11:30;最迟开始时间LSi-j为9:00;最迟完成时间LFi-j 为12:00。 总时差TFi-j = 9:00-8:30=12:00-11:30=30分钟。

前一工作最早第八天结束,后一工作最早第十天开始,则自由时差FFi-j =10-8=2天

25、单代号网络计划时间参数的计算:

(1)计算相邻两项工作之间的时间间隔LAGi.j:相邻两项工作i 和j 之间的时间间隔LAGi.j等于紧后工作j的最早开始时间ESj和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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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最早完成时间EFi之差,即:LAGi.j = ESj - EFi。其实就是分别与每一个紧后工作计算的自由时差 (2)计算工作自由时差:当工作i有紧后工作j时,其自由时差FFi等于该工作与其紧后工作j之间的时间间隔LAG时的最小值,即:FFi = min{LAGi.j}

26、关键工作和关键线路的确定:

(1)关键工作:总时差最小的工作是关键工作。

<1>关键工作指的是网络计划中总时差最小的工作。当计划工期等于计算工期时,总时差为零的工作就是关键工作。(必考考点)

<2>在搭接网络计划中,关键工作是总时差为最小的工作。工作总时差最小的工作,也是其具有的机动时间最小,如果延长其持续时间就会影响计划工期,因此为关键工作。当计划工期等于计算工期时,工作的总时差为零是最小的总时差。当有要求工期,且要求工期小于计算工期时,总时差最小的为负值,当要求工期大于计算工期时,总时差最小的为正值。

<3>当计算工期不能满足计划工期时,可设法通过压缩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以满足计划工期要求。在选择缩短持续时间的关键工作时,宜考虑下述因素:(1)缩短持续时间而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的工作;(2) 有充足备用资源的工作;(3) 缩短持续时间所需增加的费用相对较少的工作等。

工期泛指完成任务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有以下三种:

①计算工期,根据网络计划时间参数计算出来的工期,用Tc表示; ②要求工期,任务委托人所要求的工期,用Tr表示;

③计划工期,根据要求工期和计算工期所确定的作为实施目标的工期,用Tp表示。

(2)关键线路的确定按以下规定:从起点节点开始到终点节点均为关键工作,且所有工作的时间间隔为零的线路为关键线路。 (必考考点)

<1>在双代号网络计划和单代号网络计划中,关键路线是总的工作持续时间最长的线路。该线路在网络图上应用粗线、双线或彩色线标注。(关键线路上不允许有虚箭线和波形线的存在)

<2>在搭接网络计划中,关键线路是自始至终全部由关键工作组成的线路或线路上总的工作持续时间最长的线路;从起点节点开始到终点节点均为关键工作,且所有工作的时间间隔均为零的线路应为关键线路。

<3>一个网络计划可能有一条或几条关键路线,在网络计划执行过程中,关键路线有可能转移。

27、网络计划中以终点节点为完成节点的工作,其自由时差和总时差相等。其他情况下,每项工作的自由时差为零时,总时差未必为零。

28、除了以网络计划终点为完成节点的工作,其他工作的最迟完成时间应等于其紧后工作最迟开始时间的最小值。 29、单代号网络图无虚线,单代号搭接网络图有虚线:出现负数时用虚线与起点相连,出现最大数时用虚线与终点相连。 31、实际进度检查记录的方式:

(1)当采用时标网络计划时,可采用实际进度前锋线记录计划实际执行状况,进行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比较。实际进度前锋线是在原时标网络计划上,自上而下从计划检查时刻的时标点出发,用点画线依此将各项工作实际进度达到的前锋点连接而成的折线。通过实际进度前锋线与原进度计划中各工作箭线交点的位置可以判断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偏差。

32、网络计划调整的内容:(1)调整关键线路的长度;(2)调整非关键工作时差;(3)增、减工作项目;(4)调整逻辑关系;(5) 重新估计某些工作的持续时间;(6) 对资源的投入作相应调整。(必考,重在原文)

网络计划的调整,可以定期进行,亦可根据计划检查的结果在必要时进行。 33、调整关键线路的方法

(1)当关键线路的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拖后时,应在尚未完成的关键工作中,选择资源强度小或费用低的工作缩短其持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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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重新计算未完成部分的时间参数,将其作为一个新计划实施。

(2)当关键线路的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提前时,若不拟提前工期,应选用资源占用量大或者直接费用高的后续关键工作,适当延长其持续时间,以降低其资源强度或费用;当确定要提前完成计划时,应将计划尚未完成的部分作为一个新计划,重新确定关键工作的持续时间,按新计划实施。

34、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四大措施: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例子会归类) 35、项目进度控制的组织措施(人,部门,分工,流程):

组织是目标能否实现的决定性因素,为实现项目的进度目标,应充分重视健全项目管理的组织体系。在项目组织结构中应有专门的工作部门和符合进度控制岗位资格的专人负责进度控制工作。

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环节包括进度目标的分析和论证、编制进度计划、定期跟踪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采取纠偏措施以及调整进度计划。这些工作任务和相应的管理职能应在项目管理组织设计的任务分工表和管理职能分工表中标示并落实。

应编制项目进度控制的工作流程;应进行有关进度控制会议的组织设计,以明确:(1)会议的类型;(2)各类会议的主持人及参加单位和人员;(3) 各类会议的召开时间;(4) 各类会议文件的整理、分发和确认等。

36、项目进度控制的管理措施:为了实现进度目标,应选择合理的合同结构,以避免过多的合同交界面而影响工程的进展。 37、项目进度控制的经济措施:

(1)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经济措施涉及资金需求计划、资金供应的条件和经济激励措施等。

(2)为确保进度目标的实现,应编制与进度计划相适应的资源需求计划(资源进度计划) ,若资源条件不具备,则应调整进度计划。

(3)在工程预算中应考虑加快工程进度所需要的资金,其中包括为实现进度目标将要采取的经济激励措施所需要的费用。(如编制资源需求计划、明确资金供应条件、落实经济激励措施等)

38、项目进度控制的技术措施:建设工程项目进度控制的技术措施涉及对实现进度目标有利的设计技术和施工技术的选用。(如用大模板代替小钢模)

第五章

+1、在《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24001一2004 中,环境是指\"组织运行活动的外部存在,包括空气、水、土地、自然资源、植物、动物、人,以及它(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

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7 个辅助性要素包括:能力、培训和意识;沟通、参与和协商;文件;文件控制;应急准备和响应;事件调查、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记录控制。

2、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该模式是由\"策划、实施、检查、评审和改进\"构成的动态循环过程,与戴明的PDCA 循环模式是一致的。

+2、环境管理体系包括17 个内容要素,核心要素是10个,包括:环境方针;环境因素;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目标、指标和方案;资源、作用、职责与权限;运行控制;监测与测量;评估法规的符合性;内部审核;管理评审。其余7个要素为辅助性要素,包括:P221

+2、建设工程环境管理的目的:环境管理的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使社会的经济发展与人类的生存环境相协调。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环境保护主要是指保护和改善施工现场的环境。企业应当遵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和企业自身的要求,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并且要注意节约资源和避免资源的浪费。

3、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特点(考归类):

(1)复杂性:受到气候条件、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地理条件和地域资源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大。

(2)多变性:一方面是项目建设现场材料、设备和工具的流动性大;另一方面项目不断引人新材料、新设备和新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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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调性:包括大量的高空作业、地下作业、用电作业、爆破作业、施工机械、起重作业等 (4)持续性:项目建设一般具有建设周期长的特点。 (5)经济性 (6)多样性

4、建设工程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要求(即任务):

(1)建设工程项目决策阶段: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有关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审批手续。对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安全预评价的建设工程项目,应组织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预评价。

(2)建设工程设计阶段:对于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3)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 目前,将拆除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涉及毗邻建筑的说明,拆除施工组织方案,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的资料报送至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的地方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施工企业在其经营生产的活动中必须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企业的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生产的主要负责人。施工企业应当具备安全生产的资质条件。

(4)项目验收试运行阶段: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之日起30 日内完成验收。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并自行完成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总承包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5、体系文件编写:体系文件包括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三个层次。

(1)体系文件编写和实施应遵循原则:标准要求的要写到、文件写到的要做到、做到的要有有效记录。

(2)作业文件的编制:作业文件是指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之外的文件,一般包括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管理规定、监测活动准则及程序文件引用的表格。

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环境管理体系的维持:

(1)内部审核: 内部审核是组织对其自身的管理体系进行的审核,是对体系是否正常运行以及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目标所作的的检查和评价,是管理体系自我保证和自我监督的一种机制。

(2)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是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对管理体系的系统评价,判断组织的管理体系面对内部情况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是否充分适应有效。

(3)合规性评价:合规性评价分为公司级和项目组级评价两个层次进行。项目组级评价,当某个阶段施工时间超过半年时,合规性评价不少于一次。公司级评价每年进行一次。

7、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所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人员的配备应按住建部的规定, 1 万m 以下工程1 人1万~5 万时的工程不少于2 人5 万m 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 人。

8、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 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 年。

9、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般包括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

+9、特种作业的范围主要有:(1)电工作业;(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3)高处作业;(4)制冷与空调作业;(5)煤矿安全作业;(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7)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8)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9)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10)烟花爆竹安全作业;(11)安全监管总局认定的其他作业。

10、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是:(1)年满18 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3)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4) 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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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

11、新员工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指企业(公司)、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班组三级。

+11、经常性安全教育的形式有:每天的班前班后会上说明安全注意事项F 安全活动日;安全生产会议;事故现场会;张贴安全生产招贴画、宣传标语及标志等。

12、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是预防企业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和防爆炸装置等。

1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可以按照下列步骤进行:(1)工作活动分类;(2) 危险源识别;(3) 风险确定; (4) 风险评价;(5) 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6) 评价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充分性。(考顺序)

14、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 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每3 年复审1次。

15、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 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上述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15、进行登记应当提交施工起重机械有关资料,包括:

(1)生产方面的资料,如设计文件、制造质量证明书、检验证书、使用说明书、安装证明等;

(2)使用的有关情况资料,如施工单位对于这些机械和设施的管理制度和措施、使用情况、作业人员的情况等。

16、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制度是清除隐患、防止事故、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企业及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便有计划地采取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2) 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查伤亡事故处理等。安全检查的重点是检查\"三违\"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法施工。

(3)“五定”:对查出的安全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未消除安全隐患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

(4)隐患处理程序: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5)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新、改、扩建项目、技术改建项目及引进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安全生产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均需“三同时”: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设施主要是指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职业卫生方面的设施、生产辅助性设施。

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工程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需“三同时”的项目:安全设施、安全生产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防治污染的设施。 (5) 安全预评价制度:安全预评价是对工程项目的危险性、危害性进行预测性评价。

17、安全生产管理预警体系的要素:一个完整的预警体系应由外部环境预警系统、内部管理不良的预警系统、预警信息管理系统和事故预警系统四部分构成。

18、预警体系的建立原则:(1)及时性;(2)全面性;(3)高效性; (4)客观性

19、预警体系实现的功能:预警体系功能的实现主要依赖于预警分析和预控对策两大子系统。

预警分析:主要由预警监测、预警信息管理、预警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和预警评价等工作内容组成。

预警评价: 预警评价包括确定评价的对象、内容和方法,建立相应的预测系绩,确定预警级别和预警信号标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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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预控对策一般包括组织准备、日常监控和事故危机管理三个活动阶段。

21、安全控制的目标:安全控制的目标是减少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事故,保证人员健康安全和财产免受损失。具体应包括:(1)减少或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的目标;(2) 减少或消除设备、材料的不安全状态的目标;(3) 改善生产环境和保护自然环境的目标。

+21、施工安全的控制程序:即确定安全目标+PDCA (1)确定每项具体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目标 (2)编制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和实施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验证

(5)持续改进根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验证结果,对不适宜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2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一般要求: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制定; (2)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全面性; (3)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针对性;

(4)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力求全面、具体、可靠; (5)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包括应急预案; (6)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要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2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1)进人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2) 地面及深槽作业的防护;(3) 高处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4) 施工用电安全;(5) 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6) 在采取\"四新\"技术时,有针对性的专门安全技术措施;(7) 有针对自然灾害预防的安全措施;(8)预防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作业造成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9) 现场消防措施。

其他内容:

(1)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包含施工总平面图,在图中必须对危险的油库、易燃材料库、变电设备、材料和构配件的堆放位置、塔式起重机、物料提升机(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垂直运输设备位置、搅拌台的位置等按照施工需求和安全规程的要求明确定位,并提出具体要求。

(2)结构复杂、危险性大、特性较多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爆破工程等,必须编制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要有设计依据、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要求。

(3)季节性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就是考虑夏季、雨季、冬季等不同季节的气候对施工生产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可能造成的各种突发性事故,而从防护上、技术上、管理上采取的防护措施。一般工程可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中编制季节性施工安全措施;危险性大、高温期长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季节性的施工安全措施。

+22、施工项目的安全检查应由项目经理组织,定期进行。

+22、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安全措施计划制度;(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6)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制度; (7)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8)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制度;(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10)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1)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12)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物品生产、储运、使用的安全管理制度;(13)防护物品的发放和使用制度;(14)安全用电制度;(15)危险场所动火作业审批制度;(16)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制度;(17)危险岗位巡回检查制度;(18)安全标志管理制度。

23、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包括:人的不安全因素、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组织管理上的不安全因素。

(1) 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内容:<1>物本身存在的缺陷;<2>防护保险方面的缺陷;<3>物的放置方法的缺陷;<4>作业环境场所的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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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5>外部的和自然界的不安全状态;<6>作业方法导致的物的不安全状态;<7>保护器具信号、标志和个体防护用品的缺陷。

(2)物的不安全状态的类型:<1>防护等装置缺陷;<2>设备、设施等缺陷;<3>个人防护用品缺陷;<4>生产场地环境的缺陷。 24、安全事故隐患治理原则:(考归类)

(1)冗余安全度治理原则:如:道路上有一个坑,既要设防护栏及警示牌,又要设照明及夜间警示红灯。

(2)单项隐患综合治理原则:例如某工地发生触电事故,一方面要进行人的安全用电操作教育,同时现场也要设置漏电开关,对配电箱、用电线路进行防护改造,也要严禁非专业电工乱接乱拉电线。

(3)事故直接隐患与间接隐患并治原则:对人机环境系统进行安全治理的同时,还需治理安全管理措施。

(4)预防与减灾并重治理原则:如应及时切断供料及切断能源的操作方法;应及时降压、降温、降速·以及停止运行的方法;应及时排放毒物的方法;应及时疏散及抢救的方法;应及时请求救援的方法等。还应定期组织训练和演习,使该生产环境中每名干部及工人都真正掌握这些减灾技术。

(5)重点治理原则:实行危险点分级治理,也可以用安全检查表打分,对隐患危险程度分级。 (6)动态治理原则

25、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产经营单位,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1)综合应急预案: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2)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如基坑开挖、脚手架拆除等事故)、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3)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如应急演练。 26、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包括应急预案的评审、备案、实施和奖惩。

+26、应急预案的评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部门工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7、应急预案的备案:

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报同级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至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管理的总公司(总厂、集团公司、上市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至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28、应急预案的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28、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有关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29、职业伤害事故按照事故发生的原因共分为12分类,在建设工程领域中最常见的是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胡塌、中毒、火灾7类。

(3)机械伤害:被机械设备或工具绞、碾、碰、割、戳等造成的人身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设备引起的伤害。

30、职业伤害事故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分类:依据2007年6月1起实施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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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规定,按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或者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由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可以由事故发生地省级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可以由设区的市级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4)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可以由县级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1、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常考):(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32、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措施: (1)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 小时。 <3>各个行业的建设施工中出现了安全事故,都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2)组织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特别重大事故由或者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负责调查。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 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0 日。

(4) 分析事故原因: 通过直接和间接地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

(5)事故的审理和结案: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 日内作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 30 日内作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33、项目经理为现场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

34、健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包括建立各级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将文明施工工作考核列入经济责任制,建立定期的检查制度,实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建立奖惩制度,开展文明施工立功竞赛,加强文明施工教育培训等。

35、现场围挡、标牌: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口大门,制定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

(2) 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挡,市区主要路段和其他涉及市容景观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挡的高度不低于2.5m,其他工地的围挡高度不低于1.8m。

36、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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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施工场地:(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4)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未经允许排人河道,严禁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37、现场消防、防火管理:

(1)现场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建立消防领导小组,落实消防责任制和责任人员, (2)定期对有关人员进行消防教育,落实消防措施。

(3)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按消防条例有关规定搭设,做到标准规范。

38、抓好文明施工建设工作:建立宣传教育制度。现场宣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国家大事、社会形势、企业精神、优秀事迹等。

39、建设工程项目对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

(2)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项目,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3)建设工程项目选址、选线、布局应当符合区域、流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 (4)应满足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相应环境功能区划和生态功能区划标准或要求

(9)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工程项目,可能严重影响项目所在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存在重大意见分歧的建设工程项目,环保部门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公开昕证结果,说明对有关意见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

(10)环境保护“三同时”:建设工程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9、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污染主要包括对施工场界内的污染和对周围环境的污染。对施工场界内的污染防治属于职业健康安全问题,而对周围环境的污染防治是环境保护的问题。

+39、施工现场空气污染的防治措施:(1)施工现场垃圾渣土要及时清理出现场。(2)高大建筑物清理施工垃圾时,要使用封闭式的容器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严禁凌空随意抛撒。(3)施工现场道路应指定专人定期洒水清扫,形成制度,防止道路扬尘。(4)对于细颗粒散体材料(如水泥、粉煤灰、白灰等)的运输、储存要注意遮盖、密封,防止和减少扬尘。(5)车辆开出工地要做到不带泥沙,基本做到不洒土、不扬尘,减少对周围环境污染。(6)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枯草、各种包装物等废弃物品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7)机动车都要安装减少尾气排放的装置,确保符合国家标准。(8)工地茶炉应尽量采用电热水器。若只能使用烧煤茶炉和锅炉时,应选用消烟除尘型茶炉和锅炉,大灶应选用消烟节能回风炉灶,使烟尘降至允许排放范围为止。(9)大城市市区的建设工程已不容许搅拌混凝土。在容许设置搅拌站的工地,应将搅拌站封闭严密,并在进料仓上方安装除尘装置,采用可靠措施控制工地粉尘污染。(10) 拆除旧建筑物时,应适当洒水,防止扬尘。

+39、施工过程水污染的防治措施有: (1)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3)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如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铺油毡等措施。使用时,要采取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的措施,以免污染水体。

(4) 施工现场100 人以上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时可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4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昼间:70dB (A),夜间:55 dB (A)。 41、噪声控制技术可从声源、传播途径、接收者防护等方面来考虑: (1)声源控制:声源上降低噪声,这是防止噪声污染的最根本的措施。 (2)传播途径的控制<1>吸声;<2>隔声;<3>消声;<4>减振降噪

(4)严格控制认为噪声:凡在人口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时,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晚10点到次日早6点之间停止强噪声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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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确系特殊情况必须昼夜施工时,尽量采取降低噪声措施,并会同建设单位找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当地居民协调,出安民告示,求得群众谅解。

42、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考归类):固体废物的主要处理方法如下: (1)回收利用:粉煤灰、钢材。

(2)减量化处理:分选、破碎、压实浓缩、脱水、焚烧、热解、堆肥等。

(3)焚烧:用于不适合再利用且不宜直接予以填埋的废物,不得在施工现场熔化沥青和焚烧油毡、油漆。 (4)稳定和固化:利用水泥、沥青等胶结材料,将松散的废物胶结包裹起来。

(5)填埋:填埋是固体废物经过无害化、减量化处理的废物残渣集中到填埋场进行处置。 43、现场宿舍的管理:

(1)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 ,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 ,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 人。 (2) 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2 层,严禁使用通铺。

第二章

+1、施工成本是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生产费用的总和。 1、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所组成。 (1)直接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施工机具使用费等。 (2)间接成本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交通费等。

2、施工成本管理就是要在保证工期和质量满足要求的情况下,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包括组织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把成本控制在计划范围内,并进一步寻求最大程度的成本节约。

3、施工成本管理的任务和环节主要包括:(1)施工成本预测;(2) 施工成本计划;(3) 施工成本控制;(4) 施工成本核算;(5) 施工成本分析;(6) 施工成本考核。(按顺序记忆)

4、施工成本预测是施工项目成本决策与计划的依据。施工成本预测是在工程施工前对成本进行的估算,它是根据成本信息和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运用一定的专门方法,对未来的成本水平及其发展趋势作出科学的估计

5、施工成本计划一般情况下有以下三类指标: (1)成本计划的数量指标、(2) 成本计划的质量指标(**降低率)、(3) 成本计划的效益指标(**降低额)。

6、施工成本控制:

(1)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成本控制应贯穿于项目从投标阶段开始直至保证金返还的全过程,它是企业全面成本管理的重要环节。 (2)施工成本控制可分为事先控制、事中控制(过程控制)和事后控制

(3)合同文件和成本计划规定了成本控制的目标,进度报告、工程变更与索赔资料是成本控制过程中的动态资料。

(4) 成本控制的程序体现了动态跟踪控制的原理曹成本控制报告可单独编制,也可以根据需要与进度、质量、安全等其他进展报告结合,-提出综合进展报告。

(5)成本控制的四大有名依据:合同文件、成本计划、进度报告、工程变更索赔资料。 (6)成本控制的两大无名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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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成本控制最终体现在成本控制报告中。 7、施工成本核算:

(1)施工成本核算包括两个基本环节:一是按照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对施工费用进行归集和分配,计算出施工费用的实际发生额;二是根据成本核算对象,采用适当的方法计算出该施工项目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

(2) 施工成本核算一般以单位工程为对象

(3) 项目经理部要建立一系列项目业务核算台账和施工成本会计账户,实施全过程的成本核算,具体可分为定期的成本核算和竣工工程成本核算。定期的成本核算是竣工工程全面成本核算的基础,包括每天、每周、每月的成本核算等。

(4) 形象进度、产值统计、实际成本归集\"三同步\",即三者的取值范围应是一致的。\"三同步\"本质上同的是工程量。 8、施工成本分析:

(1) 施工成本分析是在施工成本核算的基础上 (2) 施工成本分析贯穿于施工成本管理的全过程 (3) 成本偏差的控制,分析是关键,纠偏是核心 9、施工成本考核

(1) 将成本的实际指标与计划、定额、预算进行对比和考核,并以此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处罚。 (2) 施工成本考核是衡量成本降低的实际成果,也是对成本指标完成情况的总结和评价。 (3) 以施工成本降低额和施工成本降低率作为成本考核的主要指标.

+9、施工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施工成本管理的基础工作是多方面的,成本管理责任体系的建立是其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基础工作,涉及成本管理的一系列组织制度、工作程序、业务标准和责任制度的建立。

(1)统一组织内部工程项目成本计划的内容和格式。其内容应能反映施工成本的划分、各成本项目的编码及名称、计量单位、单位工程量计划成本及合计金额等。这些成本计划的内容和格式应由各个企业按照自己的管理习惯和需要进行设计。

(2)建立企业内部施工定额并保持其适应性、有效性和相对的先进性,为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提供支持。

(3)建立生产资料市场价格信息的收集网络和必要的派出询价网点,做好市场行情预测,保证采购价格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同时,建立企业的分包商、供应商评审注册名录,发展稳定、良好的供方关系,为编制施工成本计划与采购工作提供支持。

(4)建立已完项目的成本资料、报告报表等的归集、整理、保管和使用管理制度。

(5)科学设计施工成本核算账册体系、业务台账、成本报告报表,为施工成本管理的业务操作提供统一的范式。 10、施工成本管理的措施(必考归类)

(1)组织措施:组织措施是从施工成本管理的组织方面采取的措施。施工成本控制是全员的活动,如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落实施工成本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各级施工成本管理人员的任务和职能分工、权力和责任。

(2)技术措施:包括: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确定最佳的施工方案;结合施工方法,进行材料使用的比选,在满足功能要求的前提下,通过代用、改变配合比、使用外加剂等方法降低材料消耗的费用;确定最合适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方案;结合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自然地理条件,降低材料的库存成本和运输成本;应用先进的施工技术,运用新材料,使用先进的机械设备等。

(3) 经济措施:管理人员应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施工成本管理目标。对施工成本管理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制定防范性对策。对各种支出,应认真做好资金的使用计划,并在施工中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及时准确地记录、收集、整理、核算实际支出的费用。对各种变更,应及时做好增减账、落实业主签证并结算工程款。通过偏差分析和未完工工程预测,可发现一些潜在的可能引起未完工程施工成本增加的问题,对这些问题应以主动控制为出发点,及时采取预防措施。(注:只有在成本的前提下,风险分析才是经济措施,通常,风险分析应是管理措施)。

(4)合同措施:首先是选用合适的合同结构,对各种合同结构模式进行分析、比较,在合同谈判时,要争取选用适合于工程规模、性质和特点的合同结构模式。其次,在合同的条款中应仔细考虑一切影响成本和效益的因素,特别是潜在的风险因素。通过对引起成本变动的风险因素的识别和分析,采取必要的风险对策,如通过合理的方式增加承担风险的个体数量以降低损失发生的比例,并最终将这些策略体现在合同的具体条款中。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管理的措施既要密切注视对方合同执行的情况,以寻求合同索赔的机会。

11、施工成本计划的类型:按照其发挥的作用可以分为三类:

(1) 竞争性成本计划:竞争性成本计划是施工项目投标及签订合同阶段的估算成本计划。这类成本计划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投标者须知、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依据。竞争性成本计划带有成本战略的性质,是施工项目投标阶段商务标书的基础

(2) 指导性成本计划:指导性成本计划是选派项目经理阶段的预算成本计划,是项目经理的责任成本目标。它是以合同价为依据。

(3) 实施性成本计划:实施性成本计划是项目施工准备阶段的施工预算成本计划,它是以项目实施方案为依据,以落实项目经理责任目标为出发点,采用企业的施工定额通过施工预算的编制而形成的实施性施工成本计划。

12、施工预算:施工预算是编制实施性成本计划的主要依据

(1)施工预算的内容:施工预算的内容是以单位工程为对象,进行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数量及其费用总和的计算。

(2)施工预算表格包括:<1>工程量计算汇总表<2>施工预算工料分析表<3>人工汇总表<4>材料消耗量汇总表<5>机械台班使用量汇总表<6>施工预算表<7>“两算”对比表

(3)施工预算编制依据

<1>会审后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和有关的标准图;<2>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3>施工图预算书; <4>现行的施工定额,材料预算价格,人工工资标准,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及有关文件; <5>工程现场实际勘察与测量资料,如工程地质报告、地下水位标高等; <6>建筑材料手册等常用工具性资料。

13、\"两算\"对比表:指同一工程内容的施工预算与施工图预算的对比分析表。 (1)二者区别:

<1>编制的依据不同:施工预算的编制以(企业)施工定额为主要依据(反映项目支出),施工图预算的编制以(国家)预算定额为主要依据(反映项目收入)。

<2>适用的范围不同:施工预算是施工企业内部管理用的一种文件,与发包人无直接关系;而施工图预算既适用于发包人,又适用于承包人。

<3>发挥的作用不同:施工预算是承包人组织生产、编制施工计划、准备现场材料、签发任务书、考核工效、进行经济核算的依据,它也是承包人改善经营管理、降低生产成本和推行内部经营承包责任制的重要手段(施工预算是指导施工的:编计划、备材料、发任务、核工效);而施工图预算则是技标报价的主要依据(施工图预算指导施工的,用于投标报价)。

在编制实施性计划成本时要进行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的对比分析,通过\"两算\"对比,分析节约和超支的原因 (2) \"两算\"对比的方法有实物对比法和金额对比法。 (3) \"两算\"对比的内容: <1>人工量及人工费的对比分析 <2>材料消耗量及材料费的对比分析 <3>施工机具费的对比分析:仅能用费用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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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转材料使用费的对比分析:仅能用费用对比。周转材料主要指脚手架和模板。施工预算的脚手架是根据施工方案确定的搭设方式和材料计算的,施工图预算则综合了脚手架搭设方式,按不同结构和高度,以建筑面积为基数计算的; 施工预算模板是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施工图预算的模板则按混凝土体积综合计算。因而,周转材料宜按其发生的费用进行对比分析。

+13、施工成本计划是施工项目成本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实现降低施工成本任务的指导性文件。如果针对施工项目所编制的成本计划达不到目标成本要求时,就必须组织施工项目经理部的有关人员重新研究,寻找降低成本的途径,重新进行编制。同时,编制成本计划的过程也是动员全体施工项目管理人员的过程,是挖掘降低成本潜力的过程,是检验施工技术质量管理、工期管理、物资消耗和劳动力消耗管理等是否有效落实的过程。

+13、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依据:干扰项是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

(1)技标报价文件;(2)企业定额、施工预算;(3)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4)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5)企业颁布的材料指导价、企业内部机械台班价格、劳动力内部挂牌价格;(6)周转设备内部租赁价格、摊销损耗标准;(7)巳签订的工程合同、分包合同(或估价书) ;(8)结构件外加工计划和合同;(9)有关财务成本核算制度和财务历史资料;(10)施工成本预测资料;(11)拟采取的降低施工成本的措施;(12)其他相关资料。

14、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以成本预测为基础,关键是确定目标成本。计划的制定需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过程,通过不断地优化施工技术方案和合理配置生产要素,进行工、料、机消耗的分析,制定一系列节约成本的措施,确定施工成本计划。一般情况下,施工成本计划总额应控制在目标成本的范围内,并建立在切实可行的基础上。

15、施工成本计划的编制方式有:(1)按施工成本构成编制施工成本计划;(2) 按施工项目组成编制施工成本计划;(3) 按施工进度编制施工成本计划。

16、按照成本构成要素划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包含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组成。其中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包含在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

17、施工成本可以按成本构成分解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等。

18、在编制成本支出计划时,要在项目总体层面上考虑总的预备费,也要在主要的分项工程中安排适当的不可预见费。 +18、按施工进度编制施工成本计划,通常可在控制项目进度的网络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充得到。即编制施工成本计划可利用控制项目进度的网络进度计划。

19、在编制网络计划时,应在充分考虑进度控制对项目划分要求的同时,还要考虑确定施工成本支出计划对项目划分的要求,做到二者兼顾。

20、通过对施工成本目标按时间进行分解,在网络计划基础上,可获得项目进度计划的横道图。并在此基础上编制成本计划。其表示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在时标网络图上按月编制的成本计划直方图。另一种是用时间一成本累积曲线(S 形曲线)表示

21、因而S 形曲线必然包络在由全部工作都按最早开始时间开始和全部工作都按最迟必须开始时间开始的曲线所组成的\"香蕉图\"内。

22、一般而言,所有工作都按最迟开始时间开始,对节约资金贷款利息是有利的。但同时也降低了项目按期竣工的保证率。 23、施工成本控制的依据:

(1)工程承包合同:施工成本控制要以工程承包合同为依据

(2)施工成本计划:既包括预定的具体成本控制目标,又包括实现控制目标的措施和规划 (3)进度报告提供了对应时间节点的工程实际完成量,工程施工成本实际支付情况等重要信息。 (4)工程变更: (5)施工组织设计 (6)分包合同

+23、施工成本控制的步骤:要做好施工成本的过程控制,必须制定规范化的过程控制程序。成本的过程控制中,有两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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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一是管理行为控制程序,二是指标控制程序。管理行为控制程序是对成本全过程控制的基础,指标控制程序则是成本进行过程控制的重点。两个程序既相对又相互联系,既相互补充又相互制约。

+23、管理行为控制程序:

(1)建立项目施工成本管理体系的评审组织和评审程序(静止) (2)建立项目施工成本管理体系运行的评审组织和评审程序(运动) (3)目标考核,定期检查 (4)制定对策,纠正偏差

24、指标控制程序:能否达到预期的成本目标,是施工成本控制是否成功的关键。 (1)确定施工项目成本目标及月度成本目标(动态控制) (2)收集成本数据,监测成本形成过程(动态控制) (3)分析偏差原因,制定对策(动态控制)

(4)用成本指标考核管理行为,用管理行为来保证成本指标 25、人工费的控制:人工费的控制实行\"量价分离\"的方法 26、材料费的控制:材料费控制同样按照\"量价分离\"原则。 (1)材料用量的控制:

(2)材料价格的控制:材料价格主要由材料采购部门控制。由于材料价格是由买价、运杂费、运输中的合理损耗等所组成,因此控制材料价格,主要是通过掌握市场信息,应用招标和询价等方式控制材料、设备的采购价格。

27、施工分包费用的控制:决定分包范围的因素主要是施工 项目的专业性和项目规模。对分包费用的控制,主要是要做好分包工程的询价、订立平等互利的分包合同、建立稳定的分包关系网络、加强施工验收和分包结算等工作。 28、赢得值法的三个基本参数

(1)已完工程预算费用(BCWP):BCWP 是在某一时间段已经完成的工程及以批准认可的预算为标准所需要的资金总额——已完工作预算费用。业主是根据这个值为承包人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费用,即承包人获得(挣得〉的金额,故称赢得值或挣值。

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赢得的)= 已完工程量×预算(计划)单价=实量×虚价。

BCWP 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某阶段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按预算定额计算出来的费用,BCWP 的实质内容是将已完成的工程量用预算费用来度量。

(2)计划工程预算费用(BCWS):BCWS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某阶段计划要求完成的工程量,所需的预算费用——计划工程预算费用。BCWS是根据进度计划,在某一时刻应当完成的工程,以预算为标准所需要的资金总额。一般来说,除非合同有变更,BCWS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保持不变。

计划工作预算费用(BCWS)(计划的)= 计划工程量×预算(计划)单价=虚量×虚价。

BCWS主要是反映进度计划实施中应当完成的工程量(用费用表示). BCWS 是与时间相联系的,当考虑资金累计曲线时,是在项目预算S 曲线上的某一点的值。当考虑某一项作业或某一时间段时,例如某一月份,配WS 是该作业或该月份包含作业的预算费用。:

(3)已完工程实际费用(ACWP):ACWP 是到某一时刻为止,已完成的工程所实际花费的总金额——已完工程实际费用。 已完工程实际费用(ACWP)= 已完工程量×实际单价=实量×实价。

ACWP是项目实施过程中某阶段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所消耗的费用。主要是反映项目执行的实际消耗指标。 29、赢得值法的四个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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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费用偏差(CV):费用偏差CV是指检查期间,已完工程预算费用BCWP 与已完工程实际费用ACWP的差异。 费用偏差(CV)=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 已完工程实际费用(ACWP)=赢得的-实际的

=实量虚价-实量实价=实量*(虚价-实价)=实量×价差。

费用偏差找价差

当CV为负值时表示执行效果不佳,即实际费用超过预算费用即超支。反之当CV为正值时表示实际费用低于预算费用,表示有节余或效率高。若CV=O,表示项目按计划执行。

(2)进度偏差(SV) :进度偏差SV是指检查期间,已完工程预算费用BCWP与计划工程预算费用BCWS的差异。 进度偏差(SV)=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 计划工作预算费用(BCWS)= 赢得的-计划的 =实量虚价-虚量虚价=(实量-虚量)*虚价=量差×虚价。 进度偏差找量差

当进度偏差SV为负值时,表示进度延误,即实际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当进度偏差SV为正值时,表示进度提前,即实际进度快于计划进度。若SV=O,表明进度按计划执行。

(3)费用绩效指数(CPI):费用绩效指数CPI是指已完工程预算费用BCWP与已完工程实际费用ACWP之比。 费用绩效指数(CPI)= 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 已完工程实际费用(ACWP)=赢得的/实际的 =虚价/实价=价比 费用绩效指数是虚实价比 当费用绩效指数CPIl 时,表示节支,即实际费用低于预算费用。当费用绩效指数CPI=l 时,表示实际费用与预算费用吻合,表明项目费用按计划进行。 (4)进度绩效指数(SPI):进度绩效指数SPI是指已完工程预算费用BCWP与计划工程预算费用BCWS之比。 进度绩效指数(SPI)=已完工作预算费用(BCWP)/ 计划工作预算费用(BCWS)=赢得的/计划的 =实量/虚量=量比 进度绩效指数是实-虚量比 当进度绩效指数SPIl 时,表示进度提前,即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快;当进度绩效指数SPI=l时,表示实际进度等于计划进度。

30、偏差分析可以采用不同的表达方法,常用的有横道图法、表格法和曲线法。

(1)横道图法:横道图法具有形象、直观、一目了然等优点,它能够准确表达出费用的绝对偏差,而且能直观地表明偏差的严重性。但这种方法反映的信息量少,一般在项目的较高管理层应用。

(2)表格法:表格法是进行偏差分析最常用的一种方法。用表格法进行偏差分析具有如下优点: <1>灵活、适用性强;<2>信息量大;<3>表格处理可借助于计算机。 (3)曲线法:(曲线法不能直接用于定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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析) 图中:

CV=BCWP-ACWP ,由于两项参数均以已完工作为计算基准,所以两项参数之差,反映项目进展的费用偏差。

sv = BCWP - BCWS , 由于两项参数均以预算值(计划值)作为计算基准,所以两者之差,反映项目进展的进度偏差。

32、材料用量的控制:在保证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合理使用材料,通过定额控制、指标控制、计量控制、包干控制等手段有效控制物资材料的消耗:

33、材料价格的控制:控制材料价格,主要是通过掌握市场信息,应用招标和询价等方式控制材料、设备的采购价格。 34、施工成本分析的主要依据是会计核算、业务核算和统计核算

(1)由于会计记录具有连续性、系统性、综合性等特点,所以它是施工成本分析的重要依据。

(2)业务核算的范围比会计、统计核算要广。会计和统计核算一般是对已经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而业务核算不但可以核算已经完成的项目是否达到原定的目的、取得预期的效果,而且可以对尚未发生或正在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核算,以确定该项经济活动是否有经济效果,是否有执行的必要。它的特点是对个别的经济业务进行单项核算,例如各种技术措施、新工艺等项目。业务核算的目的在于迅速取得资料,以便在经济活动中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整。

(3)统计核算

35、施工成本分析的方法: 包括基本的分析方法、综合成本的分析方法、成本项目的分析方法和专项成本的分析方法等。 36、动态比率法:动态比率法是将同类指标不同时期的数值进行对比,求出比率,以分析该项指标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速度。动态比率的计算,通常采用基期指数和环比指数两种方法。

37、施工成本分析的基本方法:包括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差额计算法、比率法等。

(1)比较法:又称\"指标对比分析法\",是指对比技术经济指标,检查目标的完成情况,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进而挖掘降低成本的方法。

(2)因素分析法:又称连环置换法,可用来分析各种因素对成本的影响程度。

【例lZ202042-1】商品混凝土目标成本为443040元,实际成本为473697元,比目标成本增加30657元,资料见下表,分析成本增加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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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1>600×710×1.04(a×b×c)

<2>630×710×1.04(a1

×b×c) <3>630×730×1.04(a1

×b1×c) <4>630×730×1.03(a1

×b1

×c1

量变导致费变:<2>-<1>; 价变导致费变:<3>-<2>; 率变导致费变:<4>-<3>; 所有因素均变导致费变:<4>-<1>;

教材计算方法:以目标数443040 元(=600X710X1.04)为分析替代的基础。 第一次替代产量因素,以630替代600:630×710×1.04=465192 元;

第二次替代单价因素,以730替代710,并保留上次替代后的值:630×730×1.04=478296 元; 第三次替代损耗率因素,以1.03替代1.04,并保留上两次替代后的值:630×730×1.03=473697 元。 计算差额:

第一次替代与目标数的差额=465192-443040= 22152元; (量变导致费变) 第二次替代与第一次替代的差额=478296-465192= 13104元; (价变导致费变) 第三次替代与第二次替代的差额=473697-478296= -4599元。 (率变导致费变) (3) 差额计算法:

★【例lZ202042-2】某施工项目某月的实际成本降低额比计划提高了2.40 万元,见下表

应用\"差额计算法\"分析预算成本和成本降低率对成本降低额的影响程度。 【解】①预算成本增加对戚本降低额的影响程度:(320-300) X 4%=0.80万元

②成本降低率提高对成本降低额的影响程度(4.5%-4%) X 320= 1.60万元 以上两项合计0.80 十1. 60=2. 40 万元

错误算法:①(4.5%-4%) X 300= 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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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表资料,

②(320-300) X 4.5%=0.90万元

38、综合成本的分析方法:

(1)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分析: 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分析是施工项目成本分析的基础。

<1>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分析的对象为已完成分部分项工程,分析的方法是:进行预算成本、目标成本和实际成本的\"三算\"对比。 <2>分部分项工程成本分析的资料来源为:预算戚本来自投标报价成本,目标戚本来自施工预算,实际成本来自施工任务单的实际工程量、实耗人工和限额领料单的实耗材料。

<3>由于施工项目包括很多分部分项工程,无法也没有必要对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都进行成本分析。但是,对于那些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进行成本分析,而且要做到从开工到竣工进行系统的成本分析。

(2)月(季)度成本分析

(3)年度成本分析:重点是针对下一年度的施工进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成本管理措施,以保证施工项目成本目标的实现。 (4)竣工成本的综合分析:单位工程竣工成本分析,应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竣工戚本分析;<2>主要资源节超对比分析;<3>主要技术节约措施及经济效果分析。

39、材料费分析:材料费分析包括主要材料、结构件和周转材料使用费的分析以及材料储备的分析。 (1)主要材料和结构件费用的分析:主要材料和结构件费用的高低,主要受价格和消耗数量的影响。

(2)周转材料使用费分析:在实行周转材料内部租赁制的情况下,项目周转材料费的节约或超支,取定于材料周转率和损耗率。 (3) 采购保管费分析

(4) 材料储备资金分析:材料的储备资金是根据日平均用量、材料单价和储备天数计算的。 40、专项成本分析方法

(1)成本盈亏异常分析:检查成本盈亏异常的原因,应从经济核算的\"三同步\"入手。因为项目经济核算的基本规律是:在完成多少产值、消耗多少资源、发生多少成本之间,有着必然的同步关系。如果违背这个规律,就会发生成本的盈亏异常。

(2)工期成本分析:工期成本分析是计划工期戚本与实际工期成本的比较分析。工期成本分析一般采用比较法,即将计划工期成本与实际工期成本进行比较,然后应用\"因素分析法\"分析各种因素的变动对工期成本差异的影响程度。

(3)资金成本分析:资金与成本的关系是指工程收入与成本支出的关系,进行资金成本分析通常应用\"成本支出率\"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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