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好土汽车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义米解释

义米解释

来源:好土汽车网

义米的词语解释是:1.东汉末天师道首领张鲁于初平二年(公元191年)率徒众攻取汉中,在各地设义舍,置义米﹑义肉,过路者量腹取足。参见'义舍'。2.晋武帝时规定边远的少数民族居民不课田,每户交米三斛,再远的交五斗,名为'义米'。见《晋书.食货志》。3.谓备荒救灾之米。亦称'义仓米'。基础解释:东汉末天师道首领张鲁于初平二年公元年率徒众攻取汉中,在各地设义舍,置义米﹑义肉,过路者量腹取足。参见/'义舍/'。晋武帝时规定边远的少数民族居民不课田,每户交米三斛,再远的交五斗,名为/'义米/'。见《晋书.食货志》。谓备荒救灾之米。亦称/'义仓米/'。

义米的词语解释是:1.东汉末天师道首领张鲁于初平二年(公元191年)率徒众攻取汉中,在各地设义舍,置义米﹑义肉,过路者量腹取足。参见'义舍'。2.晋武帝时规定边远的少数民族居民不课田,每户交米三斛,再远的交五斗,名为'义米'。见《晋书.食货志》。3.谓备荒救灾之米。亦称'义仓米'。基础解释:东汉末天师道首领张鲁于初平二年公元年率徒众攻取汉中,在各地设义舍,置义米﹑义肉,过路者量腹取足。参见/'义舍/'。晋武帝时规定边远的少数民族居民不课田,每户交米三斛,再远的交五斗,名为/'义米/'。见《晋书.食货志》。谓备荒救灾之米。亦称/'义仓米/'。 繁体是:義米。 拼音是:yì mǐ。 结构是:义(独体结构)米(独体结构)。 注音是:一ˋㄇ一ˇ。

关于义米的成语

八米卢郎  等米下锅  义刑义杀  米已成炊  一斗米养个恩人,一石米养个仇人  柴米夫妻  米盐博辩  米珠薪桂  吹糠见米  凌杂米盐  

关于义米的词语

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  吃米不知米价  义义合合  义米  义刑义杀  社会主义人道主义  其就义若渴者其去义若热  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  荒白米  米米  

关于义米的造句

1、在我们的一生中,不应因我们的错误和罪愆屈从于绝望,因为过去决不会被取消,过去只会因我们接下来的行动获得它的意义。米沃什  

2、我的记忆好像一张纸上用铅笔不停涂抹的字,橡皮擦轻轻将字迹擦去,然后,什么都消失不见,记忆也随之不见踪迹。直到,直到有一天,我的记忆,有了你的名字之后,一切,生活才有了意义。米炎凉******造句义米造句  

3、人都是被蒙著眼睛生活在现在的时光。他只被允许去感觉和猜测自己实际上正在经验的事情。只有以后当蒙布被解开之后,他才能够看看过去,发现自己经验了什么事情,发觉事情所具有的意义。米兰·昆德拉  

4、我的记忆好像一张纸上用铅笔不停涂抹的字,橡皮擦轻轻将字迹擦去,然后,什么都消失不见,记忆也随之不见踪迹。直到,直到有一天,我的记忆,有了你的名字之后,一切,生活才有了意义。米炎凉(******义米造句)  

义米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网络解释

义米义米,东汉末天师道首领张鲁于初平二年(公元191年)率徒众攻取汉中,在各地设义舍,置义米、义肉,过路者量腹取足。参见“义舍”。综合释义:东汉末天师道首领张鲁于初平二年(公元191年)率徒众攻取汉中,在各地设义舍,置义米、义肉,过路者量腹取足。参见“义舍”。晋武帝时规定边远的少数民族居民不课田,每户交米三斛,再远的交五斗,名为“义米”。见《晋书·食货志》。谓备荒救灾之米。《宋史·理宗纪四》:“湖北诸郡,去年旱潦饥疫,令江陵、常、澧、岳、寿诸州,发义仓米振糶。”《宋史·食货志上》:“诸路已糶义米价钱,州郡以低价抑令上户补糴,正税逃阁,义米用亏。”汉语大词典:(1).东汉末天师道首领张鲁于初平二年(公元191年)率徒众攻取汉中,在各地设义舍,置义米、义肉,过路者量腹取足。参见“义舍”。(2).晋武帝时规定边远的少数民族居民不课田,每户交米三斛,再远的交五斗,名为“义米”。见《晋书·食货志》。(3).谓备荒救灾之米。《宋史·理宗纪四》:“湖北诸郡,去年旱潦饥疫,令江陵、常、澧、岳、寿诸州,发义仓米振粜。”《宋史·食货志上》:“诸路已粜义米价钱,州郡以低价抑令上户补籴,正税逃阁,义米用亏。”

二、引证解释

⒈东汉末天师道首领张鲁于初平二年(公元191年)率徒众攻取汉中,在各地设义舍,置义米、义肉,过路者量腹取足。参见“义舍”。⒉晋武帝时规定边远的少数民族居民不课田,每户交米三斛,再远的交五斗,名为“义米”。见《晋书·食货志》。⒊谓备荒救灾之米。引《宋史·理宗纪四》:“湖北诸郡,去年旱潦饥疫,令江陵、常、澧、岳、寿诸州,发义仓米振糶。”《宋史·食货志上》:“诸路已糶义米价钱,州郡以低价抑令上户补糴,正税逃阁,义米用亏。”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howto234.com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2005869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