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们:
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是文明办、共同倡导的,旨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请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践行者和宣传者,我们倡议:
一、牢固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交通事故猛于虎”,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珍惜自己和他人生命,筑牢安全意识,是我们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二、文明走路。有人行道的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横过马路时,有斑马线的走斑马线;没有斑马线的,在确认安全后缓慢通过。不三五成群并肩行走,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突然急拐横穿道路,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溜冰鞋,不要穿越、攀爬、坐骑公路护栏或花台。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
三、文明乘车。拒绝乘坐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的车辆;拒绝乘坐非法客运车辆。要站在公路最边缘,等候车辆,不携带危险化学品,并依次排队上车。乘车时不要与驾驶员谈话,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不向车外抛洒物品,要主动为老弱病残或孕妇让座。车辆停稳后,要观察两端来车方向,确认安全后坚持从右侧下车。
四、文明骑车。驾驶自行车、电瓶车等非机动车辆时,不走中间快车道,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不扶身并行,不猛拐穿插和追逐竞驶。
五、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文明是一座灯塔,希望你们充当文明使者,发挥“小手牵大手”的传、帮、带作用,劝告你的家人、亲戚和朋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争做文明交通志愿者和义务宣传员。
同学们:“平安出门、快乐回家”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携起手来,行文明路、开文明车、做文明人,共建云阳美好家园!
倡议人:
年 月 日
全市机关干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主要领导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指示精神,为党的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顺利召开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省厅、省文明办等部门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开展“创文明交通、治秩序乱象”系列行动,全力打造交通文明示范城市。
在此,我们倡议全市广大干部、公务人员带头响应,自觉践行文明交通理念,争做文明出行的表率。
一
开文明车。做到酒后不驾车、实线不变道、斑马线上不争先、红绿灯前不抢行、行车道上不乱停的“承诺”。
二
行文明路。做到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翻越隔离设施、不在道路上乱丢东西、不在机动车道上候车、不在十字路口“打的”、不与车辆抢道、不在机动车道内行走的“八不规定”。
三
当文明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争当“文明出行”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
四
做文明事。自觉参与文明劝导,踊跃认管文明路口、路段,利用空余时间,引导行人、车辆文明有序出行,制止不文明交通行为。
一路有你,一起同行。
让我们携起手来,充分发挥机关干部和同志的带头作用,把文明交通意识、行为传导给广大市民,真正把我们金华打造成一个安全畅通、温暖和谐的幸福城市。
市文明办 市直机关工委 市局
西青开发区广大企业、群众:
大家好!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由天津市第xx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xx年3月29日通过,自20xx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文明交通作为展现城市文明的重要窗口,是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体现,是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积极倡导文明新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文明城市需要文明交通,文明交通呼唤文明市民。请您和我们一起参与到文明交通综合治理行动中来,做一个文明的交通参与者,共同创造和维护文明交通秩序。为此,我们向西青开发区广大企业、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行人请按信号灯通行,过街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不要跨越、倚坐隔离设施,不要在机动车道内行走。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要遵章守法,坚决抵制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机动车驾驶人要系好安全带,文明礼让斑马线,严禁行车途中接打电话,随意变更车道;杜绝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四、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拦乘、等候机动车;在乘车时要系好安全带,不要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要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朋友们,城市文明交通“人人是形象、人人有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用点滴行动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为建设平安西青贡献自己的力量!
天津西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xx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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