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缓解我州煤炭供需矛盾,全力以赴做好煤炭运输保障,根据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加快推进煤炭工业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xx〕36号)、州人民政府《自治州协调解决煤炭供应和煤炭企业手续办理问题会议纪要》(巴政阅〔20xx〕22号)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自治州人民政府煤炭工业发展总体部署,着力解决煤炭运输成本居高不下问题,在确保安全、环保、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强化服务,加快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切实解决煤炭运输环节的制约因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以安全、快捷、高效的服务管理,全力保障全州煤炭运输。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煤炭运输“绿色通道”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巴州煤炭运输“绿色通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交通运输局,由杨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全州煤炭运输“绿色通道”相关工作。
三、工作措施和责任分工
(一)全面摸排掌握全州煤炭运输基本情况,按照企业申请、部门统一审查的原则,由公安、运政、路政部门安排专人采取集中办公,对全州煤炭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营运条件的车辆运煤车辆,统一办理煤炭运输快速通行证,并及时抄告各相关单位,在巴州辖区内检查站、收费站、治超站快速通行。
责任单位:州公安局、运管局、巴音郭楞路政海事局
(二)调整运输结构,优化配置铁路运力资源,协调铁路货运中心安排好煤炭运输装车计划,逐步提高铁路运输比例,提高运输效率。同时,做好区域性公路运力组织,做好前期的宣传动员,保障煤炭运输需求。制定煤炭运输应急预案,建立应急保障车辆台账,确保运力不足时,能迅速调配运力做好应急保障。
责任单位:库尔勒货运中心、州道路运输管理局
(三)开辟绿色通道,给予优先通行。在巴州境内治超站、检查站、收费站开通煤炭运输绿色通道,对持有快速通行证的运煤车辆,在确保不扬尘、不超载、合法合规和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优先进行检测、优先进行安检、优先收费通行。
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库尔勒公路管理局、巴音郭楞路政海事局。
(四)加强路面管控,做好煤炭运输车辆的疏导分流。在煤炭运输重要时段和重点路段,公安、路政等执法部门要合理配置警力和执法人员,加强路面巡逻和管控,对因交通拥堵受阻的煤炭运输车辆,加强现场指挥协调,尽快疏导,优先放行,对运输中车辆故障不能继续运输的,要主动帮助,做好交通疏导,联系车辆及时进行转运。
责任单位:州公安局、巴音郭楞路政海事局。
(五)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保障能力。结合当前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掌握路面积水、山体滑坡、道路塌方等交通信息,有针对性地采取交通管制措施,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公布,积极为煤炭运输车辆提供出行服务。加大对全州煤炭运输主要干线公路的巡查和日常养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行车安全,提前做好冰雪、防冻、防滑及养护材料应急储备,确保突发情况能快速反应,全力保障煤炭运输车辆快速安全通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煤炭运输保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煤炭运输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各成员单位要立即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工作职责,细化方案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推进煤炭运输保障措施落到见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密切协同配合。各单位要加强部门间的横向联系,及时互通情报,共享信息数据,建立协同共治监管体系,提高工作效率。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及时总结工作,研究解决煤炭运输环节的突出问题,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做好材料上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上报工作,明确1名信息员,加强信息报送,每10天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上报,确保部门将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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