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区文化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2.35万元,群众文化活动项目预算2万元。
二、项目实施的相关性
按照《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南溪区区级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南财发〔20__〕75号)的要求编制文化馆基本支出预算,严格控制基本支出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按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法》,认真履行文化馆职责职能,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三、项目绩效目标
认真履行文化馆职能职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积极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和区文广局对直属事业单位目标考核方案进行考核。
四、项目实施方案的有效性
文化馆托管基本支出严格按照人事、社保、公积金等管理有关规定实施,确保文化馆正常运行,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
文化馆项目支出:群众文化活动,按文化馆工作计划,主管局对文化馆的目标考核要求等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五、项目预期绩效的可持续性
坚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文化活动,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同时,切实丰富市民群众文化生活,增强市民对高质量文化生活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六、项目预算:
严格按照《宜宾市南溪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南溪区区级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20__〕75号)的要求编制文化馆托管的基本预算和项目预算
七、其他内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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