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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期限的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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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规定及房屋租赁期满后是否自动续约。租赁期限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不得超过20年。出租人有权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返还房屋。如果继续租用原房屋,需提前3个月提出并重新签订合同。法律没有自动续约规定,未约定或不明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出租人应提前通知。超过20年的部分一般无效。租赁期满后通常视为解除租房关系。

法律分析

一、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出租人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时明确租赁期限,并在租赁期满后,收回房屋。承租人有义务在房屋租赁期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如需继续租用原租赁的房屋,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前3个月提出,并征得出租人的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出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将租赁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并保证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的正当使用。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满前需要收回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同意,并赔偿承租人的损失。未规定承租期限,房屋所有人要求收回房屋自住的,一般应当准许,承租人有条件搬迁的,应当责令搬迁;如承租人搬迁确有困难的,可给予一定期限让其找房或腾退部分房屋。

法律规定单位将房子出租给个人,协议约定期限为三十年。出租过程中,双方因矛盾闹上了,才知道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房屋租赁期满能否自动续约?

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租赁期满,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租赁期限,则租赁期限视为不定期租赁。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我国仅仅是对最高的期限作出了规定,即当事人约定的租房期限是不能超过20年的,而对于超过的部分则一般是认为不具有法律效力。而通常在租房合同届满之后,原则上也是不会自动续约的,如果当事人没有及时续约的话,那通常就是视为解除租房关系。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应当明确约定,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满后,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续约的情况下,租赁期限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但出租人应提前通知承租人。需要注意的是,超过20年的租赁期限超过部分一般被认为无效。因此,在租赁合同届满后,双方应及时协商续约事宜,以避免解除租赁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五十三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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