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归属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房产归属取决于具体情况。1)根据父母出资份额占有;2)夫妻共同还贷的归夫妻共同财产;3)父母出资者子女名下,为子女个人财产;4)婚前全款购房视为夫妻共同财产;5)婚前全款登记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如下:
1、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2、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行为,该房产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4、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全款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
5、婚前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全款的,登记产权为2人姓名的,如没有额外规定,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为夫妻共同财产。
拓展延伸
房产分割:离婚后父母购房的财产处置问题
离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在财产处置中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应当公平合理。对于父母购房的房产,一般情况下,如果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可能被视为子女个人财产。但是,如果父母在购房时有明确的出资证据或购房意图,可能会将该房产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在具体的财产分割过程中,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贡献、房产价值等因素,进行公平的判决。因此,在离婚后,父母购房的财产处置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以确保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结果。
结语
离婚后,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产在财产处置中成为重要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若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可能被视为其个人财产。但如有出资证据或购房意图,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分割。在财产分割中,会综合考虑贡献和房产价值等因素,做出公平判决。因此,父母购房财产处置需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确保公平合理的分割结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第七十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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