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是查阅病假单持有人的病历,一般情况下,病假单是由主诊医生书写,再由医院挂号处盖章。鉴于此,可核对病假单和病历之间的笔迹;二、是直接向该医院核查其真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三条 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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