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应收账款的法律风险控制,债权人应注意:审查债务人的主体资格;审查债务人的经营范围;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审查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审查债务人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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