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后勒索钱财的是抢劫罪。在这种犯罪行为中,拘禁只是一种手段,向其索取财产是目的。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当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有牵连关系时,一般应从重处罚,而在犯罪行为中,非法拘禁罪的定性明显较轻,因此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而行为人无论是主观上还是客观上都没有利用被拘禁人的人身安全与第三人进行交易,因此被拘禁抢劫中的被拘禁人不是人质,因此其行为不构成绑架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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