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得分率达到90%及以上被视为A等,80%至.9%为B等,70%至79.9%为C等,60%至69.9%为D等,低于60%则为E等。各地区的等级划分标准可能有所不同,请参照当地。
采用“合格/不合格”与“等级”的方式呈现成绩,这种做法摒弃了单一的百分制评价体系,减少了过分追求分数的现象,使学生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和机会去探索新的领域和培养个人兴趣。
等级制度在评价学生和教育质量方面更为公正:与百分制相比,等级制度能够避免单纯追求分数带来的负面影响,使得录取过程更加公平。
在教育评估中,分数和等级都是有序的标识,等级是对分数的一种粗略划分,而分数则是对等级的细分。研究显示,使用等级成绩制度能够有效减少评估误差,更贴近考生的实际表现。至少可以认为,分数的误差不一定会小于等级的误差。因为很难确信,99分就绝对比98分更优秀;一分之差并不能准确反映学生在实际能力和素质上的真实差异。详情